1、工程决算书编制说明
按照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约定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合同工程变更,增加部分平工程联系单按实调整,增加部分工程费用按照投标书及有关规定计算,增加部分材料数量,按照竣工图纸及现场情况两侧复建工程联系单。
2、工程合同及合同清单
(这部分内容应该将项目签订的合同内容和合同清单作为附件在结算书的后面)
3、工程联系单
(这部分按照弱电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书写)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1、招标书:指业主或其委托单位发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说明、往来信函、会议纪要等。
2、投标书:指我方为响应招标书而投出的并且已经中标的投标文件。
3、合同:指经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其内容与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合同组成内容一致。
4、设计变更:指由设计院开出的签字齐全并生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其它文件。
5、委托单:指业主或其他单位开出的委托我单位施工的本标段范围以外工作的有效单据。
6、联系单:指业主、设计院、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本单位就施工协调等方面开出的工程联系单。
7、施工方案及措施:指由我方编制经业主(发包方)、监理批准的用以指导工程施工的方法和程序。
8、价格确认单:指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另行委托由乙方采购设备或材料时,必须经业主确认价格和数量的单据。
9、工程量签证单:根据合同和图纸实际情况,必须由业主及监理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据。
10、工程索赔:指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上面的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弱电工程结算书范本中并没有将具体的结算书内容写出来,因为工程决算书一般公司是不会外泄的。在签订结算书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对工程的质量考核进行进一步的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