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建筑师优秀建筑创作奖评选办法

更新时间:2012-12-12 01: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为激励广大建筑师的创新精神,繁荣我省建筑创作,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城乡建设的整体水平,树立优秀建筑创作丰碑,扩大注册建筑师的社会影响,经协会常务理事会一届五次会议研究决定,于2000年起,设立广东省注册建筑师优秀建筑创作奖,以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做出

  为激励广大建筑师的创新精神,繁荣我省建筑创作,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城乡建设的整体水平,树立优秀建筑创作丰碑,扩大注册建筑师的社会影响,经协会常务理事会一届五次会议研究决定,于2000年起,设立广东省注册建筑师优秀建筑创作奖,以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注册建筑师,为搞好评选工作,在总结首届评选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1、“广东省注册建筑师优秀建筑创作奖”是授予我省注册建筑师的最高荣誉奖,每二年评选一次,由协会公布获奖工程项目和主要建筑创作人员名单。

  2、每次设优秀建筑创作奖不超过10项,由协会对获奖项目颁发奖杯一个、奖状每人一张、奖金若干。

  3、每次设提名奖若干项,由协会对获奖项目颁发奖状。

  二、参评申报范围和方式

  1、申报优秀建筑创作奖的项目主持和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会员。

  2、申报项目应是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由持证单位组织设计的项目。

  3、申报方式采取个人申报与由3位以上会员(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提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位注册建筑师协会会员每届提名不超过2项。

  4、申报项目必须是已投入使用的建筑设计项目。

  5、在创作人员署名上有争议的不予评选。

  三、评选组织机构

  1、“广东省注册建筑师优秀建筑创作奖”由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主办,受理机构为协会秘书处。

  2、评选委员会由协会部分常务理事及聘请建筑界资深专家7—11人组成,该委员会应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委员应为高级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评选委员名单在评选前确定(每单位评委不超过1人)。

  3、具体评选细则由评选委员会确定。

  四、评选标准

  1、申报优秀建筑创作奖的作品应能得到普遍认可,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对同一时期的建筑设计发展起到一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2、建筑设计构思有创新和突破。

  3、建筑艺术和环境艺术结合较好,能在建筑设计中应用新观念、新技术。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请者按统一规定格式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表三)。

  2、附设计说明2份,包括概况、设计特色、创新要点,新技术应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3、附说明设计意图的主要图纸(A3)2份,包括总平面图,主要平、立、剖面图,每份不超过10张图纸。

  4、附有关彩色照片,每份一般不超过10张,照片贴在A3硬纸上,并注明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及说明。

  5、填写申请表注意事项:申报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会员,主要创作人员不超过3人,并注明各人负责的工作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6、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按A3规格装订成册,总页数不超过20页。

  六、评奖安排

  1、本奖项每二年评选一次,一般在第四季度进行。

  2、每届获奖项目在报纸、会刊上公布。奖杯、奖状、奖金在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协会组织的学术年会上颁发。

  七、其他事项

  1、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应认真、细致,保证其高标准、严要求。

  2、本办法由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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