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更新时间:2021-12-02 16: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该工程的合理适用年限。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接下来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同来了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

一、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会因一些之前没有发现的原因出现某些质量问题,为了保护发包人以及使用人的利益,同时对施工方在施工时的施工行为进行约束,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国家明确施工方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并对一些工程的保修期限进行了最低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二、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 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区别

  1、起算点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换言之,缺陷责任期未必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也有可能从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90天后起算。

  2、法定与约定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必须法定遵守最低期限。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不属于法律法规,期限经双方约定守。

  3、是否竣工验收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换言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质量保修期开始的先决条件,若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自然谈不上质量保修期。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换言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构成缺陷责任期开始的先决条件。

  4、维修期限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换言之,上述年限的规定为最低标准,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最低标准的年限。若双方不约定,则遵守法定的最低年限标准。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换言之,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缺陷责任期,则无缺陷责任期可言。

  综上所述,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年限,主体工程的话,保修年限为工程设计使用年限,而防水工程则最长为五年,像电力工程,则保修期限为两年。以上是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052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建设工程质量保质期内维修过后再怎样计算保质期
你好,工程质保期是法定的,自正式竣工验收交付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不可能维修后又重新计算,那就永远没完。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装修公司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赔偿
具体是怎样情况,合同怎么约定的?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返还财产、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时间是多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立法目的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 根据《建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常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该要符合哪些要求?建筑地基基础工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
工程规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规费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工程规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规费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3年没有缴费的医保卡还可以使用
法律分析:医保卡三年没交费了还能用,但不能报销、医保停交,从停交之日的次月起暂停医疗保险待遇。简单说,不是立即停用,是下个月起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医保卡个
工程规费是由谁付的
工程规费是由谁付的
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安装工程规费包括哪些内容
安装工程规费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商人手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商家不会处理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职能,其中之一是对消
工程规费是给谁的
工程规费是给谁的
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四平修建房子可以怎么给补偿
法律分析:不同房屋结构相应的赔偿标准为:(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
铜川征收可以怎样给赔偿
法律分析:征用水利工程实行有偿征用和等效替代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补偿费按以下规定分别处理:能够修建替代水库的
户口刚转入上海,孩子转学号转吗?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具体需要的材料有:(一)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二)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迁移的意见;(三)户口接收地
南通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58岁六级工伤的赔付标准是多少?
工伤六级的赔偿标准: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