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主要区别
更新时间:2021-04-0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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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分别是什么意思,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不知道,有些人可能会混淆这两者的概念,其实这二者是不同的概念,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主要区别。
一、
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主要区别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如下:1、对应的主题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承包方与专业承包方之间,劳务分包发生在总承包方或专业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之间。2、对象指向不同的。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的劳动部分。

二、
劳务分包有哪几项
1、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2、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3、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4、建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5、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6、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7、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8、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
9、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0、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1、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2、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3、模版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三、
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1、零散的劳务分包
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在该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2、自带劳务承包。
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3、建制的劳务分包
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该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主要区别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存在上述两点不同,其一是对应的主题不同,其二是对象指向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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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转包和分包有什么区别啊
工程的转包与分包具有以下区别:
1. 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 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具体来说,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但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另外,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此外,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也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最后,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工程劳务分包哪些
主体工程劳务分包的要求包括:
1. 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但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
2. 分包主体需具备相应的资质。
3. 分包需经发包人同意。
4. 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也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此外,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或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相关合同。但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拆分成多个部分发包给多个承包人。同时,总承包人或各专业承包人在获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但第三方需与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或拆分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且禁止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或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最后,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我想咨询一下,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是什么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而工程分包则是工程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合同。但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此外,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同时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最后,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