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要求

更新时间:2018-09-19 16: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建设合同可以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依据我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应当符合譬如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等条件,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要求这个问题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要求呢?许多人对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主体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

  (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

  (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要求

  二、主体工程分包的法律后果

  首先,主体是特定的。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建筑企业,分承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单位不是分包合同中的民事主体。

  其次,客体是特定的。分包交易的客体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必须是建筑工程中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合同法》吸收了《建筑法》的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总承包人还必须自行完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而不能将工程的主体部分分包给他人承担。

  再次,分包合同主体系横向的平等的财产关系。分发包人与分承包人没有隶属关系,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

  最后,工程分包合同属“并存的债务移转”。工程分包合同属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共同约定,由第三人加入的关系;债权人即发包人,债务人即建设合同中的总承包人,第三人即分承包人。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就分承包人完成的成果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要求的相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了解到了主体工程劳务分包的要求以及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来我们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被收养人的条件是:1、年龄未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2、生父母有特殊
虽然你到退休年龄后与公司是劳务关系,但此前在公司工作六七年没签合同。你可收集工作证据,像工资条、工牌
就要做两次什么东西,什么证明,一次两百什么。
好的好的,车子是什么原因导致被拖走的?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