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工程款的相关介绍,主要介绍了工程的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大致有三四种,比较常见是按月发放工程款,还有完工后一次性结清。还有就是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其次介绍了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解答了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有哪几种的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