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控制原理

更新时间:2016-11-02 17: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工程项目建设一般可分为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和竣工结算三个阶段。由于建设周期长、环境复杂、工作量大,加上难以预料的国家政策性变化,以及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要合理地控制造价,难度确实很大。因此,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完善市场机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是摆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面前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

  一、工程造价控制原理

  控制就是指行为主体为保证在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其目标,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和标准,通过采用各种方法,对被控对象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对比、检查、监督、引导和纠正的过程。它包括三个步骤:即确定目标标准、检查实施状态、纠正偏差。全过程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应以事前控制为主,即在项目投入阶段就开始,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控制的状态是动态的,工程造价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不确定状态。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是以合理确定为基础,有效控制为核心。工程造价的控制是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影响工程造价的原因

  1、工程前期准备阶段。

  (1)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问题。工程项目大多需要占地建设。但目前,边占地建设边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现象还时有发生。由此,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建设风险,从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2)建设立项和报建报监问题。有的建设工程直至竣工验收也未办理建设立项和报建报监手续,也有的边建设边办理手续。工程完工了,却往往办理不出竣工验收报告,建设产权不明,以致不能出售转让或用作银行抵押贷款凭证,影响了建设资金的周转和使用效益。

  (3)勘察和设计问题。有些建设工程基于种种原因,致使地质状况不甚明了。而在施工过程中,又出现重复勘探的情况,既延误了工期,又增加了原勘察数据以外的内容和工程量,工程计价也更复杂。勘察不充分,又造成设计达不到应有深度。有的设计不考虑现场的地质地貌实情,充其量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公式化设计。实际施工时,不得不搞变更,办现场签证,工程造价心中无数。

  (4)招标和投标问题。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三令五申,但具体实施中问题很多,许多情况不尽人意。出于地方保护主义搞假招标,联手暗箱操作,不乏所闻。这样出来的所谓中标造价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2、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问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由施工单位编制,经建设单位审定的。它是项目实施的纲领性文件,不仅关系到质量和工期,还将直接影响工程计价的合理性。

  (2)工程层层转包问题。这是建筑市场存大的最大通病。虽然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层层转包有相应的处罚手段,但屡禁不止。

  (3)监理单位管理上的问题。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不仅取决于施工单位自身的技术素质和严格管理,较大的建设工程一般还委托监理单位以期进行有效的监管。但如果监理单位行风不正,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也存在职业道德和技术业务水准不高的问题,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或轻描淡写,两面讨好,甚至搞虚假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监理资料,这就有可能使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隐患。

  (4)建设单位管理上的问题。有些建设单位在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督的同时,也派出自己的人员进行双重管理。这同样需要管理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和工作能力等方面具备一定的水准。

  3、竣工验收结算阶段。

  (1)竣工验收把关问题。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过去是由国家行政质监部门进行验收,现在改为由建设单位自行验收,报质监部门备案。

  (2)竣工结算资料问题。竣工图、结算书、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单是竣工结算中最为重要的资料。

  (3)工程结算计价问题。工程结算计价中,常会发现两种故意行为:一是高套取费标准。现行的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是根据单位工程的类别划分的。施工单位常常高套工程类别编制结算;二是高取材料市场价调整差价。

  (4)工程造价咨询问题。工程竣工结算最后大多经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价。这里涉及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造价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问题。

  三、工程造价的过程控制

  1、可行性研究阶段,合理确定工程投资估算。我国基本建设投资程序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应根据规模大小,按规定报批。经有权机关审批的项目投资总额就成了今后的造价目标。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也存在工程投资总额。在既不铺张浪费,又不留缺口的前提下,进行多方案比选,最终确定最合理、最优化的建设方案,为今后的工程建设总体目标,特别是工程造价目标的实现打下良好的基础。

  2、实行招标采购制度,引进市场价格竞争,降低工程造价。推行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制度,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供求双方的相互选择、竞争确定采购价格。通过实行招标采购制度,引进价格竞争,可有效降低费用。

  3、实行竣工结算审查和财务决算审计,防止施工单位多估冒算,并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的通用条款所示,在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一般情况下,承包人或多或少会有多估冒算的,为了使竣工结算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发包人会进行结算审查。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28天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这样就不会造成合同违约。如果发包人有能力,可先进行内部审核,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如无能力,则应及时委托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出具书面的修改意见。

  四、总结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求我们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使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决算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并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利用,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应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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