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2、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5、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
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6、合同中的签字最好使用蓝黑钢笔水书写,这样能够明显区分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合同解除的情形可以分为发包人提出解除的情形、承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工程合同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