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0-02-22 07: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如果质量不合格,政府是不可能让其过关使用的。对此发包人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往往要求承包方提供建筑工程质保金。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

二、增加逾期返还工程质保金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其中,第(七)项是本次《办法》新增内容。
三、建筑工程质保金的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建筑工程质保金是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大家在建筑工程合同当中对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等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建设工程质保金的退还途径是什么?
质保金退还通常分两种情况:1. 工程无缺陷,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2年内全额退还。2. 若工程存在缺陷,需扣除维修费用后再退还。若使用银行保函替代,则提供相应金额的保函。具体操作需根据合同条款执行。
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比例的规定: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质保金合同条款怎么写?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一) 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 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 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四) 缺陷责任期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以及发生争议的处理程序等。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则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