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决算需要哪些资料
更新时间:2019-12-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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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工程开始前由工程预算,在工程竣工后也有工程决算,进行工程决算肯定需要准备相应的决算材料,那工程决算需要哪些资料?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有什么不同?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决算需要哪些资料
工程决算是指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从项目策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
工程决算的编制依据需用到以下资料: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投资估算;
2、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或修正概算;
3、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其施工图预算;
4、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的标底、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以及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如:索赔报告与记录、停(交)工报告等;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历年基建资料、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
9、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10、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等。

二、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有什么不同
1、范围不同
工程结算确定的是工程建设阶段的工程价款,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以及监理费、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
2、主体不同
工程结算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
工程决算是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汇总编制,只有一个主体。
3、时间不同
工程结算发生在工程决算之前,只有工程结算完成后,才能进行工程决算。
4、作用不同
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反映的是项目建设阶段的工作成果;
工程决算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反映的是综合、全面、完整的项目建设的最终成果。
5、依据法规不同
工程结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工程决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6、审计侧重点不同
工程结算审计主要侧重于工程造价审计;
工程决算审计包含了对工程及财务等全部建设费用的审计。
三、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是什么
工程决算审计是审计机关在复查中介机构或建设单位对工程费的审核成果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地勘、设计、招投标、合同、变更、结算、监理、建设单位管理等价款和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采取一定的方法进行监督查实并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程决算需要哪些资料"的相关知识,工程决算所需资料已在上文中明确列举出来,需要决算的当事人最好还是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不时之需。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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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需要哪些资料,法律怎样规定
工程结算需要的资料: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还有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月进度款单据、超过一定百分比比如10%的材料涨价凭证等等,都纳入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项目结算需要哪些资料,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工程结算需要的资料: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还有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月进度款单据、超过一定百分比比如10%的材料涨价凭证等等,都纳入工程款结算。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工程结算需要哪些资料,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结算需要的资料: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还有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月进度款单据、超过一定百分比比如10%的材料涨价凭证等等,都纳入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