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5-06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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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平时生活中会签订各式各样的合同,当然,也会解除合同,当有人损害自身的利益的时候,我们可以解除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合同的解除也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那么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已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二、农村土地承包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三、我国关于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经常会有这样那样的理由而不得不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要按照法律规定,不能随心所欲,合同是多方的事,也要遵守规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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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什么后果?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是这样的,除《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合同的原则外,如下土地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土地承包未能订立书面合同的; (2)超出法定承包经营权期限的,超出的期限承包经营权约定无效; (3)承包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 (4)另外,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意愿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的约定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