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假房产证骗走女孩十万元

更新时间:2014-09-1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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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王大学毕业没多久,还没有稳定的工作,一直在做兼职。今年4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29岁的男子张某,初次见面两人非常聊得来,张某的一番话更是让小王动心。张某说自己非常喜欢小王,希望她能陪伴自己6个月,然...

  小王大学毕业没多久,还没有稳定的工作,一直在做兼职。今年4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29岁的男子张某,初次见面两人非常聊得来,张某的一番话更是让小王动心。张某说自己非常喜欢小王,希望她能陪伴自己6个月,然后自己再满足她一个愿望。小王的愿望是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于是张某答应6个月后将自己 89平方米的房子过户给她。两人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6个月后房子归小王,而过户费由小王来承担。

  在两人相处的过程中,张某以房屋过户、房产公证,给王某办驾照、投资经营超市、帮助朋友还赌债、周转资金等理由,分6次向小王要现金10.4万元。为了让小王相信自己,张某还给小王写下了借条,并将写有小王名字的房产证交给她保管。小王尽管有所怀疑,但为了那套房子还是忍了下来。

  多次借钱,也没见到房子。今年9月10日,为了让自己踏实点儿,小王拿着张某给自己的房产证到房管局验证,谁知工作人员只看了一眼便说:“假的!”

  她的第一反应是报警。民警了解情况后,认为应该将计就计,当天下午让小王约见张某。张某如约而至,却没想到等着他的不仅有小王,还有劳动南路派出所的民警。

  经查,嫌疑人张某系三原县人,曾在2012年1月以给他人办理驾照、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等借口骗取14万余元和一部租赁公司的轿车。2012年10月16日被宝鸡警方上网追逃。据警方介绍,张某嗜好赌博又身患糖尿病,骗来的钱被挥霍一空,赃款均用于赌博和治病。被民警抓获时,张某口袋里只有6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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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骗至怀孕,男孩犯罪吗
你好。那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未满14周岁,则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