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仲裁工程造价纠纷

更新时间:2012-12-12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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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服务对象:全市行政区域内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报建手续规范完备的建设工程;(二)办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三)应提供的资料:1、甲、乙双方联合签名的书面材料。2、施工图。3、施工组织方案。4、招标

  (一)服务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报建手续规范完备的建设工程;

  (二) 办理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三)应提供的资料:

  1、甲、乙双方联合签名的书面材料。

  2、施工图。

  3、施工组织方案。

  4、招标文件

  5、施工合同。

  6、施工签证等结算资料。

  7、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合同

  (四)、办理程序:

  1、申报者向站接办窗口递交所需资料,经查验资料齐全后领取受理回执。

  2、申报者按办结时限到站接办窗口领取书面答复意见。

  (五)、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特殊工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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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仲裁
你好,可以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仲裁
可以要求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时,有以下几种情形: 1.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情况,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