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文件
更新时间:2019-11-11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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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建设工程竣王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属文件;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建设单位已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认可文件: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属文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1、建设工程竣王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属文件;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建设单位已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认可文件: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属文件
1、立项批复;
2、初步设计批复及施工图审查意见;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6、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建设单位提供的试生产报告;
8、竣工决算和审计意见;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 0、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11、公安.消防、环保、职业安全卫生等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1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 3、商品住宅还应有建设单位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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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具体为:首先,建设工程需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随后,建设单位在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关于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配备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同时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则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问题
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是:首先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验收;然后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其次依照该方案进行验收,提出意见;最后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程序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必须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