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挂靠人所施工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意味着施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发包方自然没有任何义务再向被挂靠企业支付任何工程款,还可以追回此前已经支付的工程款,且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应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中标备案的施工合同由于涉及“挂靠”问题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而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黑合同”,究竟应该以哪份合同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呢?司法解释对该问题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有的是依据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有的是根据导致合同无效当事人过错大小分配合同之间的差价、有的是按照实际施工人的资质等级来结算工程造价,方法不一,对于挂靠人来说就存在风险。
挂靠合同无效后,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挂靠人获得的非法所得就是挂靠人获取的施工纯利润,通常高于被挂靠企业收取的相应比例的管理费用。
实践中,挂靠人找好了项目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投标的事情并不少见,而被挂靠企业在中标后不将工程交给挂靠人施工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挂靠人被被挂靠企业赶出施工现场的情况也是有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挂靠人往往处于劣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工程建设一般是需要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在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而这也是国家不允许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建筑工程挂靠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