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赶工费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21-05-0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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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赶工费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事先已经约定工程建设期限,因为发包方原因不得不缩短工期,造成承包方赶工发包方需要支付的报酬。那么,工程赶工费怎么计算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赶工费怎么计算

  工程赶工费是在建设单位将定额工期压缩后,按照常规施工已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施工单位为了能在建设单位规定的工期里完成施工任务所采取的赶工措施的费用。赶工措施费包括:为了抢工期额外投入的人工费、为加快施工进度采取技术措施所发生的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关于工程赶工费的计算,各地的计算方法计算方式不太一样。一般赶工费会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由乙方提出,建设单位进行核实确定结算是增加,然后根据费用文件,按实际发生计算。关于赶工费的计算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先要分清赶工期是谁提出的,如是业主提出的,那就要支付赶工费;

  2、看看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再结合实际完成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如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缩短20%,应支付赶工费。

  3、一般应在合同中明确该费用如何计取。

工程赶工费怎么计算

  二、什么是工期顺延

  所谓工期顺延是指承发包双方根据法律及合同约定,对工期延误这一事实状态所作的变更,即工期延误是事实,但因满足了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某些条件,进而双方就该事件引起的延误天数予以顺延达成一致。

  三、工期顺延的条件

  工期顺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量增加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

  2、发包人变更设计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均约定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实践中,通常存在发包人将部分工程如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空调工程等直接分包给他人施工,或者要求承包人分包给指定的单位施工的情形。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可能因施工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在此情形下,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6、工程质量鉴定根据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决定。

  以上便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工程赶工费怎么计算的内容。工程赶工费的计算,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由赶工方(也就是乙方)提出。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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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计算工程赶工费
工程赶工费根据采取赶工措施的费用和实际缩短的工期计算。工程赶工费包括为了抢工期额外投入的人工费、为加快施工进度采取技术措施所发生的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怎么计算,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1.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对于机电工程和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评分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2.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对于单位工程,如果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则质量等级为优良;如果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在75分至90分之间,则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工程赶工费怎么计算,法律有哪些规定
工程赶工费根据采取赶工措施的费用和实际缩短的工期计算。工程赶工费包括为了抢工期额外投入的人工费、为加快施工进度采取技术措施所发生的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是否合理要看公司规定以及入职时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您好,能知道对方是谁吗,保留证据了吗,如果这些信息都有,可以报警处理。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首次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辆,5年后不能考B2。因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
你好,这边是有去报警了吗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对方按分期方案还了一个月后又不还,你可向之前申请强制执行的地方,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把对方不履行
你好,这边是可以的,可以去报警的
你好我们就是在桥头附近很近
胥斐律师
胥斐律师
5分钟前
你好,可以说说具体情况,给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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