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丢好几万 图解黑中介吃差价流程
更新时间:2019-12-02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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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手房价正在水涨船高。记者采访发现,除正常因素上涨之外,一些不法中介采取"吃差价"方式,正在成为扰乱二手房市场的"黑手",与此同时,一些房东也间接地助长了黑中介"吃差价"的恶习。暗访成交前甭想见房东记者上周以购买二手房为名,暗访了某家中介门店。"这套
二手房价正在水涨船高。记者采访发现, 除正常因素上涨之外,一些不法中介采取"吃差价"方式,正在成为扰乱二手房市场的"黑手",与此同时,一些房东也间接地助长了黑中介"吃差价"的恶习。
暗访
成交前甭想见房东
记者上周以购买二手房为名,暗访了某家中介门店。
"这套房子很紧俏,上午还有两个人来看过这套房子,您想要买就尽快做决定。"
"房子倒是不错,我能否和房主见面聊聊。"
"来一个就要和房主见面谈,房主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啊!这房子房主已经全权委托我们了,看,钥匙就在我手里,你放心吧,成交的时候,我们肯定会让您和房东见面的。"
"价格还是有些高,能否再便宜一些。"
"房价是房主定的,我们是正规的中介公司,只收取中间费用。"
"我还需要再考虑一下。"
"觉得合适的话,您可以先交5000到1万元的保证金,我可以把房子先押下来,等您两天,如果要买,过来签约办手续,不适合的话,保证金再退给你。"
原来看似简单的购房经历,实际却暗藏玄机。某家中介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里存在不为外行所知的"毛病":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中介可以暗中操纵房价。
王小姐最近结婚,打算在莲花池附近买一套二手房。她也有着类似的经历。"中介根本不让我和房东见面,每次看房都是业务人员领着我。最离谱儿的一件事是,某套房子里头还住着租客呢,业务人员直接就敲门,还居然声称他是房主儿。这二手房市场可真够乱的!"
内幕1:"吃差价"能挣好几万
记者走访了多家中介门店,发现"吃差价"并非个别现象。
"光凭从中间撮合,能赚几个钱。"一家中介公司的孙先生告诉记者,以成交一套总价5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仅做居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居间费为2%-3%算的话,大致为1.25万元,而押下房子"吃差价"的话,最少加个3万元,那么成交一单就能赚到4万多块。你说,这种买卖谁不愿意做啊!
"吃差价是个普遍现象,甚至一些名气很大的经纪公司也存在吃差价的现象。"有着两年从业经验的孙经理悄悄告诉记者,"以低价广告先吸引购房者,只要购房者上门,我们就有办法把他留在店里。"
"不吃差价的话,恐怕一些中介公司就要倒闭了。"一位资深人士这样表示,"现在门店开设成本并不算低,况且现在行业竞争多激烈啊,就拿望京的星源国际来说,一栋大厦下面的中介门店就有五六家之多。"
内幕2:房东助长"吃差价"恶习
一方面不法中介利用交易不透明,采取"吃差价"牟取暴利。而另一方面,一些房东只顾眼前利益,从而或多或少地成为了不法中介公司赚钱的"帮凶"。
李先生原本在万柳地区有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前段时间打算出售。他找到一家中介公司,业务员看过房子后,很痛快地一次性付给李先生85万元。李先生当时觉得还算满意,但后来李先生打听到,中介公司以95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一位购房者。"经纪公司一下子就赚了十万元。"李先生心有不甘地表示,我的邻居听说了我的卖房经历后,于是直接报到95万元。
"谁卖的价格高,我就把房子委托给谁。"何先生这样告诉记者,"我的房子在不同的中介公司都挂了牌,同时,我们之间还有协议,在房子底价的基础上,谁如果能够多卖的话,多卖的部分我们五五分成。"
类似何先生这种想法的房东并不在少数,究其原因,症结还是在二手房市场处在买方市场,有数据显示,目前北京二手房供需比例大致在1比5左右,而一些热点区域,这一比例甚至达到了1比10。
专家:"吃差价"破坏市场秩序
而按照有关部门规定,从事房屋中介行业,只能是以做居间来赚取佣金。"吃差价"这种行为首先侵害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尤其是买方承担了更多的费用。另外,这种行为最大的危害是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刘军强调。
"一个规范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该为买卖双方提供开诚布公协商的平台,而不应该隔离买卖双方进行暗箱操作,并且房地产经纪公司收取的中介费用,应该是以专业知识为顾客代办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复杂手续的报酬,而绝不应该收取买卖双方房屋的差价。"
因此,许多业内专家建议消费者应慎重选择诚信经营的经纪公司,不要只图眼前利益,只有在正常有序的市场下,才能人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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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过完户知道中介以虚假合同骗我以高价买了房子。我该怎么办?谢谢
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 1、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房屋中介公司要求买房者将购房保证金、首付款、购房款等存入中介公司指定账户,由他们“代为保管”,利用办理购房手续的时间差,从事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获取中短期收益。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运作方式一旦出现问题,最终会导致资金链断裂造成损失。如2006年天津市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某房屋中介公司非法占有使用客户资金近1.45亿元,涉及群众1486人。 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转卖或抵押从中非法获利。浙江省公安机关侦办的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合同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以此方法共骗得房屋54套,价值4600余万元。 3、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2004年上海市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以此方法连续作案十余起,非法占有应属于买方的银行贷款700余万元。 4、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