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更新时间:2021-07-29 11: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建筑施工合同是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签订时需要注意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要注意合同的法律效力,那么,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1、合同主体不适格,应当认定无效。

  建筑施工事关重大,甚至关乎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施工人有无相应资质尤为重要。因此,对主体资格的认定应列为合同效力认定的首位工作。没有资质、低于相应级别资质要求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的,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可见,只有具备相应法律资质的法人单位才有资格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个人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或者借用资质等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皆应依法严格认定为无效合同。

  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存在其他中标无效情形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在招投标方面,这一点在此类案件处理中较易被忽略,由于目前并非所有的建设工程都需要招投标,所以当事人间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若忽略了招投标环节,则易发生合同效力的错误认定问题。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中要重视并熟练运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以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另外,《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等,又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招投标过程中互相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若中标无效,则当事人由此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必然无效。但是,违法招标、投标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又存在多种情形,具体表现为:应当招标的工程未招标的;招标人泄露标底的;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的;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恶意串通,内定投标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及大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其投标单位少于三家议标,其投标单位少于两家的等等。

  3、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建筑法》第24条规定,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另外,《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违法转包、肢解分包。但是,一些承包人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将其承包的工程分解成若干小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人或者承包人将其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都转包给他人。这实际上构成了违法转包、肢解发包。对承包人的转包、分包行为如何正确界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此作了专门的规定。该条例第78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可见,建设工程虽然可以分包,但不可肢解发包。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二、

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专用条款、补充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不存歧义,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7、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风险;

  8、识别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经验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及超出常规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交底和指导履行;

  9、违约责任约定是否对等。

三、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

  1、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5、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

  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

  13、在对于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过程中的注意点;

  14、合同生效时间、地点效力的约定审查;

  15、关于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的约定审查。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情形的内容,对于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法律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一般合同主体不适格会认定为无效,违法分包、转包的合同也会认定为无效,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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