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已经公房房改的房产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19-10-11 12: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时对已经公房房改的房产如何分割以夫妻名义进行房改的房产,归纳起来,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夫妻双方已交完购房款,并以一方名义办理了《共有产权证书》或《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房产;第二、以一方名义进行房改,已付清购房款并共同居住,但未办

    离婚时对已经公房房改的房产如何分割


      以夫妻名义进行房改的房产,归纳起来,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已交完购房款,并以一方名义办理了《共有产权证书》 或《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房产;


      第二、以一方名义进行房改,已付清购房款并共同居住,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


      第三、以一方名义进行房改,已付部分(首期)购房款并实际居住而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


      第四、以一方名义申请参加房改,产权单位审查同意,并确定房号,而未交房款的房产;


      第五、以一方名义进行房改,已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但进行房改的公房尚未竣工或未开工的房产(期房)。


       在离婚案中,对公房是否已经房改、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是否享有产权的认定,是对房改房产能否进行处理的前提。实践中,已付清购房款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是很普遍的。但公房房改实际上是公房买卖,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关系,国家(名义上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卖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买方,属房屋买卖关系的范畴。既然是房屋买卖关系,应该是登记后才生效。因此,若将未登记的房改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那种付清了购房款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房屋的产权,对夫妻双方来讲,只是一种准产权,是一种形式要件上有缺陷的权利,该房产不属完全意义上的房改房产。因此,凡在政府行政主管职能部门办理买卖登记手续的房改房产,属已经公房房改的房产,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对那些未登记的房改房应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来处理。即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离婚后,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7574
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时公房怎么分割
公房不能分割。因任何一方都不具有该房的所有权。
婚后房改房产如果离婚如何分配
如果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女方可主张男方相应补偿。
公房离婚后变商品房如何分割
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离婚后对有偿转让的公房如何分割
请问你们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是怎么约定或判决的?离婚时上述2套房产是否已存在且对方也已知晓?你可以主张不予分割该房产,但法院是否支持需看具体情况.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
2024夫妻离婚房产是否可以留给孩子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留给孩子。具体的办理流程是: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
名下有两套房都是夫妻两人名字,现在住这套有抵押贷款,另一套是商贷,离婚房子一人一套债务怎么分配呢?
1、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时,如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进行分配,对于未偿还的贷款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
结婚后用妻子的名字买的房 首付各出一部分 后续还房贷是男方还的 这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结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的,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一方在婚后使用自己婚前财产全款购买房子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
离婚公租房怎么处理
离婚公租房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纠纷
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吗
安置房为婚后财产具体如下: 1、若婚后取得房子后,房子登记为自己的名字,则该房子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若婚后取得房子后,房子登记为双方的名字,则该房子属于夫
离婚公租房怎么处理
离婚公租房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纠纷
婚内财产分割
离婚后房产一般按照双方约定分配。若约定不成的,个人房产无法进行分割,共同房产,应按照份额分割,没有份额或份额约定不明的,则可以起诉,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
夫妻二人都是大学老师,然后大学分配了一个房子,然后二人在市中心买了个房子哪个是属于南方的个人财产?
1、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包括:(1)、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3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