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人们通常所说的“诉讼期”可能存在两种理解:诉讼时效和审理期限。
所谓诉讼时效,即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之内必须行使权利,如逾期不行使则相对人取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通俗来讲就是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被告若提出抗辩,则原告的诉求将不能得到支持。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当是纠纷发生之日起的三年内。
审理期限,即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多少时间内审理终结。一般来说一审案件普通程序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二审案件为3个月。同时需注意的是,若出现需要公告、鉴定等情况,则公告期、鉴定期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房产官司法院根据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的方式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产官司法院怎么收费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