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3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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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有关房屋和土地使用方面的纠纷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不仅收案数量和纠纷种类有增多的趋势,而且出现了许多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新的情况和新问题。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现就不少地方提出的而又需要明确的有关

随着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有关房屋和土地使用方面的纠纷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不仅收案数量和纠纷种类有增多的趋势,而且出现了许多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新的情况和新问题。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现就不少地方提出的而又需要明确的有关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受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地产方面的权益发生争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讼争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法受理。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

三、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贸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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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案件的条件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18房地产案件纠纷
你好,请问是什么案件纠纷?房屋是什么类型的?具体情况方便描述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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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需要看是哪方面案件确定的
瀛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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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钟前
有转账记录吗?具体什么性质给对方转账的
解焕宇律师
解焕宇律师
12分钟前
你好,一般截图可能做假的
瀛穗律师
瀛穗律师
24分钟前
通常情况下,您被限制乘坐飞机​​不是因为您个人做了什么,而是因为您涉及的法律案件未能履行完毕​​。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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