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西永组团E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主城区西永组团E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九龙坡区含谷镇行政区域范围,东以西铜便线为界,南以成渝高速公路和规划城市支路为界,西以寨山坪山脚线为界,北以九龙坡区界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教育科研和居住为主,以配套设施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476.0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74.22公顷(含居住用地171.11公顷、公共设施用地79.80公顷、工业用地43.38公顷、道路广场用地92.64公顷、市政设施用地3.91公顷、绿化用地83.38公顷)、其他用地1.78公顷。规划居住人口5.45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编制专业规划,完善城市功能,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创造人性化的社会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充分发挥城市土地价值,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综合交通规划,分级布置道路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道路的衔接,处理好规划区与轨道交通、公交换乘枢纽和城市铁路站场的关系。加强对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的城市新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