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土改后已分土地户人口增加分家时土地如何分法问题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9-06-19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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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皖北人民法院:前接你院1951年3月31日院宣字第00001号报告:关于土改后已分土地户人口增加,分家时土地如何分法的问题。本院提出意见并征询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意见,兹将该委员会1951年5月31日土秘字第1155号函复:“东法编字第0156号函敬悉,关于土地改革
皖北人民法院:
前接你院1951年3月31日院宣字第00001号报告:关于土改后已分土地户人口增加,分家时土地如何分法的问题。本院提出意见并征询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意见,兹将该委员会1951年5月31日土秘字第1155号函复:
“东法编字第0156号函敬悉,关于土地改革后分得土地之户,人口增加兄弟分居时,其土地应如何分法。我们意见如下:
华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的规定第三条第七款五项规定:“土地经过分配,并确定产权之后,既不再行变动,生不再分,死不抽回。‘因此原则上应按原来兄弟二人五口平分,至于其弟人口增加生活确有困难,则可根据其家庭情况,本有利生产、团结互让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农民协会调处解决之。”
以上意见,希转知宿县分院依据上述原则处理,并通报各级人民法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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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新增人口土地分配!新增人口不分配土地了么?
承包土地分配,以户为单位,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人口死亡,土地不收回。人口增加,自然也不增加分配。除了内部解决,还可等孩子长大后独立门户,单独申请。但由于现在土地紧张,如果集体土地分配完毕,新增人口的土地只能户内成员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