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问题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9-06-18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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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适应城市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妥善处理征地政策,切实搞好建设用地的统一征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对市区(鹿城、龙湾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问题

  为适应城市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妥善处理征地政策,切实搞好建设用地的统一征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对市区(鹿城、龙湾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用常年固定蔬菜地的,土地补偿费每亩六千五百元;青苗补偿费每亩六百元;安置补助费一个劳力为六千五百元:“劳土”比例二点七人/亩以上的,按每亩一万八千元计算。

  (二)征用水稻田、涂园的,土地补偿费每亩四千至四千五百元;青苗补偿费每亩三百五十至四百元;安置补助费一个劳力为五千五百元,“劳土”比例二点三人/亩以上的,按每亩一万三千元计算。

  (三)征用菜稻轮作地的,按该村菜、稻种植面积的比例计算菜地和水田的面积,然后分别按照上述第(一)(二)项规定标准补偿。

  (四)征用山园地的,土地补偿费每亩三千至三千五百元;青苗补偿费每亩三百元;安置补助费一个劳力为三千五百至四千元,“劳土”比例二点三人/亩以上的,按每亩九千元计算。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一)柑桔树补偿:种植一至二年的每株补偿五至十元;二至四年的每株补偿十至三十元;始果期每株补偿三十至五十元;盛果期每株补偿五十至七十元;衰退期每株补偿三十至五十元。如按种植面积计算的,每亩以不超过一百三十株计算。

  (二)粪坑补偿:砖石结构的每立方米补偿七十元;条石结构的每立方米补偿六十元;块石结构的每立方米补偿五十元,坑屋按质折价处理。

  (三)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实际、按定额计算。

  三、“劳土”比例按行政村为单位计算。对于产粮区个别行政村生产队之间“劳土”比例悬殊较大的,经市粮食、土地部门批准,其“劳土”比例可在行政村基数内进行队与队之间调剂。

  四、农业剩余劳动力招工后的工资待遇和超招工年龄的养老保险金标准:

  (一)年满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不含十八周岁)的,其标准工资:企业单位定为三级:机关事业单位定为岗位工资九级加基础工资。

  年满十八周岁至二十二周岁(不含二十二周岁)的,其标准工资:企业单位定为四级;机关事业单位定为岗位工资八级加基础工资。

  年满二十二周岁以上的,其标准工资:企业单位定为五级,机关事业单位定岗位工资六级加基础工资。

  (二)定级要贯彻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对于女性劳力不是和男性劳力安排同一工种,而是安排为普通工种的,其工资可比男性劳力相应低定一档或低定一级。

  (三)执行上述工资待遇后,不再享受市人民政府温政(1984)14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温政办(1986)151号文件规定的生活补贴费。

  (四)对年满十四周岁和十五周岁的农村男女青少年,可实行先培训后就业,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费五十元;年满十六周岁时予以办理招工手续。招工前发放的生活费在基建费用中列支。

  (五)对接近国家规定的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或已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每月发给养老保险金七十元。

  (六)对个别农业剩余劳动力,男年龄超过五十周岁、女超过四十周岁需要安排招工的,经市劳动部门批准,招工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至五岁,但征地单位或招工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金的缴纳标准,向市社会劳动保险委员会办公室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后,方可办理招工手续。退休养老基金的补缴时间,以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起到办理招工手续时的周岁年龄为止的年限计算。

  五、批准在产粮村征用土地,应按村调减粮食定购指标。凡因征用土地需增加返销粮的,由市粮食部门收取粮食平议差价款,组织粮食返销。粮食平议差价款由市粮食部门逐年向市土地管理部门按当年结算时粮食平议差价结算,从已收取的造地费中支付。

  六、个别较大型的建设项目连片征用土地,给被征地单位的农户之间粮食余缺调剂造成特殊困难的,经市粮食、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由粮食部门实行代购代销。有关粮食奖售差价、价外补贴及经管费等,由市土地管理部门一次性向用地单位收取,市粮食部门逐年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结算。

  七、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按照上级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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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安置补偿费包括土地费和安置补助费吗?
您好! 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样的。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有什么区别?2:征用土地有安置补助
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张石高速征用土地,征用果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还是按全县
土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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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情况是可以补办的
中介费收取房租的一半是否合法,需依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建议核实相关条款。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财产令主要是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它能让法院及时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防止其隐匿、转移财产,便于
你好,随时帮你解答问题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5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张洁律师
张洁律师
8分钟前
你好,是咨询什么问题呢?你可以简单描述一下目前所遇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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