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居民和单位缴纳公共卫生费办法

更新时间:2019-07-2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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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一条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等五区内居住的,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居民按每户每月七角的标准缴纳公共卫生费。第四条城市单位(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

  第一条 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等五区内居住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居民按每户每月七角的标准缴纳公共卫生费。

  第四条 城市单位(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应设专人负责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并达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

  单位将其卫生责任区委托保洁队代为清扫保洁的,经双方签订协议后,按每月每平方米六分的标准缴纳公共卫生费。

  第五条 以领取政府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居民,免缴公共卫生费。

  第六条 居民的公共卫生费由居民住所地街道办事处统一收取;委托保洁队代为清扫保洁单位的公共卫生费由保洁队所归属的街道办事处收取。

  收取公共卫生费应当使用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据。

  第七条 公共卫生费必须专款专用。街道办事处收取的公共卫生费用于清扫城市道路的民办保洁队员的工资支出和民办保洁队的保洁工具费用支出。

  街道办事处收取的公共卫生费的支出,要接受区财政局监督并应每季度将公共卫生费的收支情况表,报区财政局审查。

  第八条 住宅小区的居民和单位缴纳公共卫生费,按本市住宅小区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各县级市、崂山区、黄岛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卫生费标准,按规定的程序请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青政发〔1991〕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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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缴纳卫生费
<p>卫生费的收取标准均属于村民自治章程条例,村委会收取的卫生费是不需要向物价部门进行审批的,但必须经过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进行合理收费。</p><p>村委会卫生费的收取标准通过村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村委会卫生费收取标准是依据每户的垃圾产生量、后期的垃圾处理以及清运产生的费用而核算出收取每户应收的卫生费;村委会卫生费的收取应开具单据。</p><p>如果大家遇到村委会不按照正常流程,乱收取费用的情况时,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p><p>因此,村委会收卫生费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p>
律师解答动态
李政律师
李政律师
1分钟前
你好,我是商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很高兴为你服务。会的监狱也有医生
嗯,从台下的下水道钱,这个也要承担呀,没人住。
具体看什么情况,看说说看怎么弄这个事,这个看怎么。
是处理结果签完字是派出所什么案件吗?什么治安案件?
链接什么情况什么情况,上面详说详说。
在强制执行。看具体情况吧,看具体情况按。
低保你问政府吧,低保政府管,帮不了你,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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