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实调整济南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6-29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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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充实调整济南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总指挥部成员名单公布如下:总指挥:鲍志强(市长)副总指挥:杨鲁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充实调整济南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总指挥部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 指 挥:鲍志强(市长)
副总指挥:杨鲁豫(副市长)
郭作贵(副市长)
邹世平(副市长)
成 员:孙晓刚(市政府秘书长)
曹 桦(市政府副秘书长、规划局局长)
田 庄(市建委主任)
赵厚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牟陆阳(市财政局局长)
连承俊(市审计局局长)
胡占平(市监察局局长)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孙晓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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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后续工程建设协议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且有最优先解释权。只要补充协议不违法法律法规及原合同的实质内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反了《招投标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是各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书》、《解除建设施工合同协议书》等补充协议中对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共同进行核算,一致认可的工程价款,是具有独立性的约定,应当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建设工程咨询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