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最近,购房成功或者已经看过楼盘的人士都知道,现在买房,有多开发商都要求买家签订“双合同”,什么是双合同?为什么会出现双合同这样一个现象?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所谓的“双合同”就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合同(或者装修提升合同)。采用的形式主要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款项为房管局规定的指导价格,在满足了房管局的指导价格条件后,其余的房款都要以那份《装修提升合同》来体现。
“双合同”出现的原因
1、开发商为了规避“政府指导价”。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4月底发出《关于落实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后,房管局对申报的价格规定得很严,远远低于开发商的心理预期价格,开发商要拿到商品房预售证就变得非常困难,为了规避“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们就使出了用“双合同”买楼的招数。这种状况正在持续蔓延。
2、买家觉得占便宜。
这里所说的又便宜可占,是指买房时可以少缴契税。以一套总价216万元的房产为例,首次置业者本来应该缴纳总房款的1.5%作为契税,即3.24万元。而在签署“双合同”后,契税则降至200万元的1.5%,即3万元。如果签订双合同并不损害自身利益,并且有利可图的话,估计大部分买家都是很乐意的,但事实是否如此呢?
“双合同”现象蔓延的后果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真的市场上“双合同”蔓延,其实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打击,“每个月房管局都会公布全市十区商品住宅均价,如果市民一方面看到这些价格走势是稳中有跌,结果去到市场发现价格原来是稳中有升”,反而会更加加重市民的焦虑,推动市民更加恐慌性入市。
一些买家认为的签订双合同可以节省契税的大便宜并不是那么好占的,因为除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款外,在另一份装修合同所签订的款项必须一次性缴纳,对于经济能力一般的购房者来说,除了交付首付外,还有另外一次性交付这笔十几万的装修费是非常吃力的。
以装修提升或者服务增值为名的“合同”,由于不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可能会存在更多的“霸王条款”,如:“双方的约定有争议时,要跟开发商协商解决或者由开发商按购买时价格收回”等。
专家认为:
“双合同”对责任的认定和违约金的支付等方面模糊不清,如果延期交房或者发生其纠纷时,应该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来进行赔付?还是应该按照“双合同”两份合同的总价款来进行赔付呢?如果双合同继续肆虐,未来因为双合同产生的纠纷将原来越多。
小编提醒:
在买房过程中,不要轻信“双合同”真的能够带来很多好处,自己可以占很大的便宜,所购房屋的价格极有可能会明降暗升,所以,小编提醒各位,在购房过程中应认真算一算,比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