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二手房交易营业税 购房款让中介保管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9-08-30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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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正文:为避二手房交易营业税购房款让中介保管可以吗税务: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偷税律师:中介“保管箱”业务蕴含很大风险去年6月开始,国家调整了二手房转让的营业税。按规定,个人购买住宅不足两年转手的,将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一些精明的房主想出了各种办
正文:
为避二手房交易营业税 购房款让中介保管可以吗
税务: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偷税
律师:中介“保管箱”业务蕴含很大风险
去年6月开始,国家调整了二手房转让的营业税。按规定,个人购买住宅不足两年转手的,将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一些精明的房主想出了各种办法规避税收。记者暗访发现,最近,一种由第三方提供“保管箱”的避税方式,在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悄悄流行起来。
保管费要500元
市民叶女士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房主购买这套房子已经一年半,可以说还是一套次新房。房主告诉叶女士,如果她现在就掏钱购买这套房子,还得再出一笔为数不小的营业税。而如果叶女士不想多掏这笔钱,可以另外想些“办法”。
记者带着叶女士的问题走进几家房产中介,还真的找到“办法”了。
在仙岳路的一家房产中介里,工作人员说自家有“保管箱”业务,可以避开这笔营业税。他介绍:“比方说吧,如果要交易的房子还差半年就达到两年的免税期限,买方和卖方可以现在就签好协议。
见记者表情疑惑,这位工作人员还热情地推荐说:“这种业务我们做得多了。前几天还有一套7月份才能到免税期限的房子,买卖双方现在就把购房款和产权证交给我们保管,等到7月份再正式交易呢!”
据了解,房产中介推出的这种“保管箱”业务,就是为了帮购买不到两年的售房者轻松地避开营业税的高压线。至于安全问题,另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语气肯定地说,他们的保管箱“非常安全”。办“保管箱”业务当然不是免费的,房产中介一般每次都要收取500元左右的“代办费”。
房产中介的这种“保管箱”业务眼下挺流行,业者说这种方法能“合理避税”。按国家规定,个人购买住宅不足两年转手的,将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两年的普通住宅在销售时免营业税。
如果是一套售价30万元的普通住宅,在不到两年时就转手,售房者要掏出大约1.5万元营业税,而两年之后则不用掏这笔钱。所以,“两年”成了二手房交易时做文章的突破点。
“二手房交易还是卖方市场,本来这些税是由售房者交的,可是现在都转嫁给买方了。”一位业内人士说,普通老百姓购房肯定希望能省多少就省多少。在这种心态下,种种避税方式就被“创造”出来了。
此种做法属偷税
记者就此向税务部门咨询,市地税局征管处的陈副处长说,“保管箱”不仅不是合理避税,而且应定义为偷税。他说,如果这样的做法被地税局发现,当事人肯定要补交税款。
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曾健律师则从“保管箱”中看到了不小的风险,其中很大一部分风险都落在买房人身上。曾律师说:“首先一个风险来自房产中介的信用问题。其次,被交易的房产实际上还是没有过户,产权还是售房人的。”
售房人如果和中介合作,把这套房子再卖给其他人,买房人也无可奈何。另外,把产权证和房款都交给中介,假如等到真正交易时房价上涨了,售房人不愿意出售了,买房人将遇到很多麻烦。
专家说,准备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可别被眼前的小利益蒙住了眼睛,忽视了所谓的避税方法中隐藏的风险,这可能要付出更多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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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一般怎么算
二手房产交易税计算如下:3—5%的契税;20%的个人所得税;1‰的印花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
5.55%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6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以及80元的房屋产权登记费。<br/>
法律依据:<br/>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br/>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br/>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br/>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br/>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br/>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br/>
契税税率为3—5%。<br/>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新政策出台
二手房问题一般是房屋质量或房屋产权问题,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向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政府部门无法解决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请问二手房交易是否有超过5年的营业税?
二手房营业税有很多种1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合同中没有关于营业税的约定。 合同对新增税收有特别约定。 这种情况比较好处理,按照合同法约定优先原则,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交纳方交纳。
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多增加的税费则由法定承担方承担。营业税法律规定由卖方承担,按合同约定新增营业税就是由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的卖方承担,如果卖方不承担新增营业税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种情况是:卖方实收价,所有税费由买方承担,但对因国家政策导致增加税费如何承担没有约定。 合同虽然约定卖方实收价,买方承担所有税费,但约定的是当时国家规定的税费,第三轮政策中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属于不可预见因素。
即使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由买方承担所有交易中的税费,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因国家政策新增的税收也由买方承担,买方可以不承担多增加的营业税。如双方就新增税费的交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都可以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为由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种情况是:双方对新增税收有约定,但约定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