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主办完手续后,却发现所买的这套两居室被隔成了6居室,还被租了出去。昨日,市民张女士反映,由于原房主之前将该房委托给了一家房产经纪公司出租,现两方就委托合同何时终止难以谈拢,房产经纪公司便“霸房”不走,导致她这个新房主买了房却难入门。
房主进屋屡吃闭门羹
昨日上午,张女士说,8月10日,她将一套位于丰台区三环新城的两居室买下,“过户之前,原房主说这套房租给了一家房产经纪公司,租期到今年9月,但她保证过户时会与该公司解除合同。”
8月10日下午,张女士和原房主一起来到了承租这套房子的北京某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可该经纪公司却不愿在今年9月将合同终止。张女士说:“他们说按照与原房主签订的合同,要续租半年,而且他们说这套房子‘产权不清’,由于原房主已不再是该房业主,续租半年的租金不能给原房主,之前没见过新房主,租金也不能给新房主。”
8月10日晚,张女士来到刚买的房门前,想要看看房子,但令她纳闷的是,从楼下看,房间里有灯光,可房门竟打不开。第二天一早,张女士又来到房门前,由于当时房门未锁,她进去发现,好好的两居室竟被隔成了6居室,“这不是群租吗?这得有多少安全隐患啊?我转身正想找居委会说明情况,可房门又给锁上了,从那时起,我就没再进过自家的门。”
经纪公司喊冤“被骗”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某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原房主签订合同的魏先生说,他们感觉自己被骗了。“原房主将房子卖了,而租期未满,让我们找谁去交房租?我们都是按合同办事,可以续租半年。”魏先生表示,不是续租的半年不交房租,“只是我们该向谁交房租,我们都迷糊。”
记者找到该公司与原房主签订的合同,发现关于“续租半年”的条款,原文是:委托期间,如经纪公司仍有客户居住该房,经纪公司应提前通知房主,房主应配合经纪公司将租期延长半年。
“这不是霸王条款吗?如果这么说,要是这套房里一直有人,是不是我一直就得将房子租给他们?”昨日,原房主李女士说,她得知经纪公司拒不交房,十分气愤,“续租多长时间都是他们填上去的,字是我签的,但合同也不能太离谱啊。”对于李女士的说法,经纪公司予以否认,“续租半年,得到过房主同意。”
■律师说法
律师认为,该经纪公司“自动续租”的条款属格式条款,“房屋所有人享有对房屋财产处分的权利,经纪公司无权强制房主续租。按照《合同法》规定,新房主可在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该经纪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等合同到期,如经纪公司仍不撤出该房,由此给新房主造成的损失,将由该经纪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