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启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更新时间:2019-09-01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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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月17日,沈阳市房产局出台惠民新政,从即日起,沈阳市将建立并启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今后,沈城市民买卖“二手房”将不再被“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老问题困扰,买房过户更加安全、高效。买卖房资金有人监管据了解,沈阳市此次推出存量房资金监管制度,是整合房产登

  3月17日,沈阳市房产局出台惠民新政,从即日起,沈阳市将建立并启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今后,沈城市民买卖“二手房”将不再被“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老问题困扰,买房过户更加安全、高效。

  买卖房资金有人监管

  据了解,沈阳市此次推出存量房资金监管制度,是整合房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多家银行共同搭建的房地产资金监管平台。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资金管理公司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资金管理公司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

   据沈阳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存量房交易双方申请资金监管,通过“交件—存钱—领证—取钱”这个简单程序,在与普通存量房交易相比未增加任何环节的情况下,可以确保买卖双方房屋权属和资金的安全,做到“钱证两清”、防范风险,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常有的 “买方不敢先付款,卖方不愿先过户”的矛盾。

  此外,沈阳市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为申请资金监管的存量房买卖登记专门 “提速”,整个办理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申请资金监管的存量房买卖将逐渐显现省时省力、安全放心、领证快捷、取款及时等优势。

  监管资金也有利息

  针对市民关心的资金监管该如何办理,以及资金监管期间是否有利息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市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由市房产局直属的沈阳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管理有限公司独家办理,该公司设在金厦广场五楼交易大厅,专业从事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为买卖双方免费提供资金监管服务,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沈阳市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将率先在市交易权属登记中心试行,凡是在市交易权属中心办理存量房转让的均可申请资金监管,在全市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盛京银行的200多个网点均可存取房款。之后,在市内各区(开发区)的资金监管业务将按照推广计划逐步展开,届时,将有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光大银行沈阳分行、浦发银行沈阳分行参与到资金监管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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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房管所资金监管是一种免费服务,交易保证机构不收取费用。但是有特殊要求和规定的地区除外。 1.需要提供买卖双方本人的银行账户 2.有监管机构规定可以使用已有托管银行的账户,无需开设新账户,但必须是本地账户且有个人转账功能 3.如果是贷款购房,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开设个人结算账户 4.通过贷款购房的,贷款银行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贷款划到资金监管账户,买方成功变更产权后再划到卖方账户。
北京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房管所资金监管是一种免费服务,交易保证机构不收取费用。但是有特殊要求和规定的地区除外。 1.需要提供买卖双方本人的银行账户 2.有监管机构规定可以使用已有托管银行的账户,无需开设新账户,但必须是本地账户且有个人转账功能 3.如果是贷款购房,选择同一家托管银行并开设个人结算账户 4.通过贷款购房的,贷款银行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贷款划到资金监管账户,买方成功变更产权后再划到卖方账户。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房地产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与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监管账户可以办理现金交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通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账户,可以办理查询业务,不得办理转账业务; 4、监管账户仅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支出,监管账户发生的其他支付结算费用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其他账户以其他方式结算,不得在监管账户内结算。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