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居间”违约被双倍索赔

更新时间:2019-08-31 19: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2009年02月20日08时21分南国早报网-南国今报买房人遭遇“一房两卖”严先生是某大型企业的职工,住在柳州市西环路。2007年11月,严在媒体上看到某房产中介公司公布了一批二手房信息,其中一套房子位于市中心,售价16万元,房屋面积也十分理想。于是,严与房产中介公司

  买房人遭遇“一房两卖”

  严先生是某大型企业的职工,住在柳州市西环路。2007年11月,严在媒体上看到某房产中介公司公布了一批二手房信息,其中一套房子位于市中心,售价16万元,房屋面积也十分理想。于是,严与房产中介公司联系,想买下这套房子。几天后,双方签订中介协议,约定由房产中介公司介绍严与房主陈先生接洽,商讨买卖事宜;而房产中介公司向严收取购房定金5000元。

  严说,此后他一直找中介公司,要求与陈先生见面,实地看房并洽谈买房的详细条件。可是,中介公司改口说,公司已取得房主的全权委托,不需要安排见面就能交易,并要求严尽快付完全部房款。几次交涉后,严起了疑心。他根据媒体刊登的二手房信息,找到房子的地址,向附近居民打听,最终拿到了房主陈先生的联系电话。

  与陈先生“面对面”直接商谈的结果,让严大吃一惊。原来,陈卖房的价格只是12.6万元,而房产中介公司却自行将房价提高到16万元。最令严生气的是,那套房子已经转卖给他人,而中介公司一直没有对他说明实情。

  于是,严找到中介公司,要求解除协议。双方协商未果,严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后者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双倍返还5000元定金。

  【法官断案】

  房产中介“居间”违约

  在法庭上,中介公司提出自己的辩解:首先,在签订上述协议前,严先生已经知道公司是受房主的委托进行交易;其次,严在交易过程中并没有要求与房主见面,也没有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他曾经有过这样的要求;第三,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交易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房主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这才出现了售价从12.6万元到16万元的变化。严不能接受价格变化,提出不买房,应是其违约在先。

  严肯定地指出,双方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居间协议”,而不是“委托协议”。严称从来没有说过不买这套房,哪怕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房子有可能卖给他,他还是愿意;但是现在已经转卖给别人,中介公司应该承担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

  法院审理后确认,当事双方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严先生交纳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得以履行;而严要求中介公司安排与房主见面,也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合情合理。中介公司称获得房主全权委托出售房屋,但始终未向严先生、或在庭审过程中出示房主的委托手续,应视为未尽居间介绍义务。此外,中介公司不是《房屋买卖居间协议》的房屋业主,不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还将介绍给严先生的这套房屋转售他人,应承担违约产生的法律后果。

  最终,柳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房产中介公司返还严先生5000元,另赔偿5000元。

  【延伸解释】

  弄清两种合同实质

  在这起官司中,当事双方存在着“委托合同”还是“居间合同”的争议,两类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法律人士介绍,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两者都是提供服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居间合同则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体来说,居间人仅仅是作为一个中介服务者,向委托人提供订约信息或机会,不实际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

  记者采访了解到,柳州市不少房产中介公司对外公布二手房信息,买房者可籍此免费与卖房人联系看房;待实际成交后,买房者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房产中介公司支付佣金或中介费。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发翔说,所谓“佣金”或“信息费”,就是买房者因房产中介的“居间服务”而支付的费用,“这可以看作是买房者对房产中介提供交易信息,而给予的报酬”。在上述案例中,5000元名义上是“定金”,但因双方签订的是《居间协议》,同样可以看做是另一种形式的“中介费”。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柳州市的房产中介服务还存在多种形式,“有的买房者或者卖房人,直接委托中介公司寻找卖(买)家,双方就应构成委托合同关系;而有的中介公司自己花钱买来房源,再转手卖出去,这应该构成直接的买卖关系。”李发翔提醒,市民在通过房产中介买房卖房时,应了解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弄清合同实质,以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房屋居间合同纠纷我是房主违约了,居间合同违约是双倍定金。应该
如果中介违反了合同约定,是可以要求减免中介费的。 另外,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与中介协商减少费用。 如有必要,建议向当地律师详细咨询。
支付给中介的违约金,请问下与中介解除居间合同,否则要支付中介双倍违约金,这个条款是合法的么?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同时也是房屋毁损、灭失风险转移至购房人的标志。因此,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应作出详细约定。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交房条件有以下几种备选项: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律师解答动态
一般情况下,骑三轮车自己摔伤,合作医疗能报销。但如果是因第三方责任导致的摔伤,应由第三方承担费用,合
你好,你是当事人吗?医疗事故吗
刘洋律师
刘洋律师
2分钟前
你好,需要沟通一下具体情况哦,
你好,三个人可以一起到法院起诉追讨。借款纠纷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追讨,需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欠款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