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
本人承租的商铺在租期内转租,有一间本人并没委托的中介给介绍了客人,本人收取定金后因业主问题并没有转让成功。
请问:
一、中介说要告我,要我赔偿他们预期的所有收入(中介费等等)。这有依据吗?本人和这中介从未签过任何委托合同,而且中介认可我是不用付中介费的。我收的定金和是承租人签的收条。
二、我向承租人最高赔偿额赔是双倍定金吗?
应该不用,如果不存在委托关系。
辽宁大连闫大勇律师回复:
你和中介之间事实上存在一种委托关系,但如果象你所说,这种情形没有约定委托费用的话,可以视为无偿委托,中介不应要求委托费用。
如果你和业主之间的解除合同是你的违约行为所致,你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但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了定金。
法院诉讼费的收取有固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