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民的宅基地
更新时间:2012-12-11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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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宪法》第十条第二款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对宅基地的性质做了一致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
农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宪法》第十条第二款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对宅基地的性质做了一致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性质是公有的,由集体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村民只具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宪法》第十条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都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据此可知,我国是禁止进行宅基地买卖的,当然村民也不能拿宅基地来出卖以获取利益的。
当前,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自己申请被批准的宅基地或者在其上盖起的房屋理所当然为自己所有,可以任意处分,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分配给村民的宅基地,村民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是不准买卖和擅自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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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宅基地,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宅基地是属于不动产,其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因此,即使是居民户口,只要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就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具体来说,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它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具体分为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若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另外,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