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房产登记在爷爷名下 女儿诉请获一半房产获支持

更新时间:2019-11-25 20: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父母离婚后,彩莲随母亲共同生活。父亲张海因精神残疾,随爷爷张洋一起生活。但张洋利用张海不谙世事机会,将张海所有的303室转成自己所有。一晃多年过去,父亲和爷爷相继过世,物是人非。彩莲为继承张海的遗产提出要求,遭到叔伯姑姨反对。为此,诉至法院提出获303室一
父母离婚后,彩莲随母亲共同生活。父亲张海因精神残疾,随爷爷张洋一起生活。但张洋利用张海不谙世事机会,将张海所有的303室转成自己所有。一晃多年过去,父亲和爷爷相继过世,物是人非。彩莲为继承张海的遗产提出要求,遭到叔伯姑姨反对。为此,诉至法院提出获303室一半产权的诉请。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303室归彩莲所有,但应支付长辈们38.5万元折价款的一审判决。

    ●父亲房产被转移至爷爷名下

    早年老家拆迁,彩莲父母各得1套50多平方的住房。后来,父母离婚,彩莲随母亲共同生活。因父亲张海患有精神残疾,爷爷奶奶就把他接去一起居住。几年后,奶奶病故。不久,爷爷张洋却利用张海患病的机会,将属于张海的房屋转让,并用此款购买了位于闵行区的303室,后又以监护人的名义,以张海“自愿无偿”为由,将303室登记至自己1人名下。去年12月初,张海病亡,张洋随后也撒手西归。为继承父亲的遗产,彩莲多次向叔伯姑姨们主张303室产权,但均未顺利通过。为此,将长辈们诉至法庭,要求继承303室50%的产权。而长辈们认为,303室的产权人是张洋,张洋也是他们的父亲。由于张洋不存在侵害张海利益的情形,且老人已经死亡,故303室应作为遗产共同进行处理。

    另经查明,张洋于2009年12月15日立下代书遗嘱一份,内容主要是:在动迁时,我已将我财产权益部分分给了张海妻女。303室产权房,决定给予其他子女共同享有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应均等

    张洋将303室过户至自己1人名下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张海的财产权益,故转让关系应属无效,303室产权应归张海所有。彩莲主张303室产权归父亲所有并进行法定继承的主张予以采纳。当然,彩莲和张洋均系张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303室作为张海的遗产,彩莲和张洋继承份额一般应均等,但考虑到张洋通过房改售房的形式取得系争房屋产权时支出了一定的费用,故张洋可酌情多分。

    张洋生前留有代书遗嘱一份,对系争房屋进行了处置,该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除涉及彩莲继承部分属无权处分外,其余部分应为有效,故张洋继承的303室的产权份额,应依遗嘱由其他子女依法转继承。现双方均主张取得303室所有权,但考虑到来源等事实,酌定房产在分割后归彩莲所有,但彩莲应向长辈们支付相应的折价款。参照双方确认的价值及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酌定彩莲应支付折价款38.5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692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儿子结婚后名下没有房产,想从父亲房产中分得部分房产。
好,如果您父亲同意赠与,可以委托律师代写赠与合同....
儿子的房产在我名下
可以办理赠与,并在赠与书中明确写明只赠与你儿一人。
我可以继承爷爷名下的房产吗
不可以的,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父亲去世母亲名下房产有我份额吗
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份额你可以主张继承分割
我有个朋友和她的丈夫之前一起在还房贷,但是现在在闹离婚,男方不想把房子给她
法律分析:还有房贷的房屋离婚时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有争议的 法院不会直接判决,而是按实际情况确定使用人。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
离婚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分割?
离婚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方式如下: 1、一般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男女双
婚后买房继子有份吗
夫妻婚后购房继女一般有继承权的。但仅限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权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且前述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请问离婚后房子属于对方,是否可以像法院一样申请强制转让
法律分析:离婚后房子归一方,贷款没有还完的,一般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还贷。房屋物权以登记发生效力,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分割该房产
离婚后法院判房子给女方,但是女方再婚后迁出了房子所在地
你好,房子现在的所有权人有没有进行变更
离婚一方放弃房产..房子需要过户给另一方吗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