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擅自卖房产 妻子追认获补偿
更新时间:2019-11-26 06: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月25日,经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调解,原告马丽与被告丈夫王韵达成调解协议,了结一桩房屋买卖纠纷。马丽与王韵系夫妻,2005年12月9日共同出资购买了丰城市新城小区的一套房屋。2007年10月19日,马丽发现王韵未经其同意即将房屋出卖给了第三人。为此,马丽起诉到法
2月25日,经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调解,原告马丽与被告——丈夫王韵达成调解协议,了结一桩房屋买卖纠纷。
马丽与王韵系夫妻,2005年12月9日共同出资购买了丰城市新城小区的一套房屋。2007年10月19日,马丽发现王韵未经其同意即将房屋出卖给了第三人。
为此,马丽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王韵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第三人返还房屋。
案件审理中,经过法院的调解,马丽与丈夫王韵达成调解协议,追认了王韵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归第三人所有;王韵则自愿付给马丽7万元,并自愿约定该7万元属于马丽的个人财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