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某实业开发总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9-11-29 22: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王某诉某实业开发总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庆民终字第19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艳文,男,1958年3月9日出生,汉族,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工人,住让胡路区乘风庄1-10-3-402室。委托代理人吕怡锋,大庆天

  王某诉某实业开发总公司房屋租赁纠纷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1)庆民终字第19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艳文,男,1958年3月9日出生,汉族,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工人,住让胡路区乘风庄1-10-3-402室。

  委托代理人吕怡锋,大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庆市金秋实业开发总公司,住所地钻井一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罗大友,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万东,男,大庆市金秋实业开发总公司干部。

  委托代理人黄世栋,男,大庆石油管理局经济法规处干部。

  上诉人王艳文因与被上诉人大庆市金秋实业开发总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一案,不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2000)让民初字第11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1年4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上诉人王艳文及委托代理人吕怡锋、被上诉人大庆市金秋实业开发总公司委托代理人张万东、黄世栋出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3月4日,上诉人王艳文(作为乙方)与大庆市金秋实业开发总公司(作为甲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由上诉人王艳文承租被上诉人的七间车库开办大庆市让胡路区远征汽车修理厂(现已停业),双方约定:乙方承租甲方座落在金秋园右侧的7间车库,房屋完好,具备暖气、电等设施;租赁期限为3年,从1998年3月15日始至2001年3月15日止;第一年车库租金5万元、第二年租金5.5万元、第三年租金6万元,租金包括水、电、暖气费。合同签订后,上诉人王艳文按合同约定交纳了第一年的租赁费50 000.00元,并于1998年3月10日搬入车库。1998年7月27日,上诉人王艳文到大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了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交纳房屋租赁监证费2 500.00元。1998年11月10日,上诉人王艳文以车库内没有三项电、10月份没有供气,且被上诉人于车库门前铺设路面影响其经营为由,将七间车库钥匙交给被上诉人大庆市金秋实业开发总公司的职工周少峰,同时从车库迁出。

  另查明,1998年4月,被上诉人大庆市金秋实业开发总公司在其院内(车库门前)铺设水泥路面,经施工单位江苏省南通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证实,其施工过程中是先打好一半地面,待水泥凝固好以后再打另一半地面,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并未影响金秋园车库的通行和使用。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且依法办理了租赁许可证,应受法律保护,但合同中未约定被告提供电力的种类,属约定不明,原告在经营8个月后搬出,被告工作人员接收了钥匙,视为合同已经终止,被告应按原告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租金,关于租赁监证费2 500.00元属出租方应负担部分,应由被告承担。由于原告在签订合同之前并未进入实地考察,对室内是否有三项电不知晓,合同中对被告提供电力的种类亦约定不明,故原告本身有一定过错,对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应自行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大庆市金秋实业开发总公司返还原告王艳文租金16 667.67元。二、被告大庆市金秋实业开发总公司给付原告王艳文租赁监证费2500.00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艳文不服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大庆市金秋实业开发总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三项电,是违约行为,且在其经营过程中被上诉人在车库门前修路,影响其正常营业,给其造成了巨大损失,请求二审撤销原判,改判被上诉人赔偿其经济损失135229.83元。

  本院认为,上诉人王艳文与被上诉人大庆市金秋实业总公司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已实际履行,并依法办理了租赁许可证,故合同合法有效;因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矛盾较深,争议较大,故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已不具备,又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已接收了七间车库的钥匙,应视为合同已经终止;因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电的种类约定不明,对此应按通常用电标准理解,故被上诉人车库内有两项电亦满足合同的履行条件;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修路影响其正常经营,因其无充分证据加以证实,故对其主张本院不予采纳;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 277.00元,由上诉人王艳文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谢连志

  代理审判员 肖传森

  代理审判员 闫子路

  二OO一年六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崔明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9997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武汉市某某实业有限公司
我也中了武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二等奖,奖金22万元支票一张,需复印身份证双面及联系方式传真回该公司,不知是不是真的
实业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目前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泛,一般不是国家禁止性、限制性经营项目的,公司均可从事。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失业险必须在解除合同60天内办理么 超过还能办理么
各地的劳动政策都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及劳动部门咨询一下。。
他烧伤了我,需要赔偿吗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我的卡车在工厂倒车撞倒了相机?保险公司赔偿吗?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20年前能找原单位追缴社保吗?
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租房时,怎么解决?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
非法转租如何维权
非法转租如何维权
房屋租赁案例
实习期上高速出事故保险赔吗人保
实习期上高速造成事故的,保险会理赔。只有发生下列情况,保险才不赔:1、当事人是醉酒之后驾车的;2、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或者将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3、驾驶人是故意制造
比如以下两条,但目前合同中出现了许多新增条款,需要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已经属于第三次续签,我目前在续
法律分析:原则上取决于自由协商,但签订两次以上,第三次如果双方还是同意续签,就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
温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