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究竟有无期限

更新时间:2019-11-29 19: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抵押权究竟有无期限对担保法解释第12条的理解原告某厂于2002年9月19日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供担保,要求对被告赵某在广州市某处的房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法院遂采取措施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被告在广州市某处的房产依法进行了查封。2003年1月8日,原告得悉某银行向广

  抵押权究竟有无期限

  ———对“担保法解释”第12条的理解

  

  原告某厂于2002年9月19日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供担保,要求对被告赵某在广州市某处的房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法院遂采取措施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被告在广州市某处的房产依法进行了查封。2003年1月8日,原告得悉某银行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要将该房产予以拍卖,遂强烈要求天河区法院停止将该房产予以拍卖。该银行据以执法的依据是2002年5月的一份判决书。

  经查证,被告用此房产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登记的抵押期限1998年12月10日至2001年12月10日。在原告起诉前,银行对该房产的抵押期为期限抵押,抵押期限已过,故银行对该房产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应由对该房产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抵押权究竟有无期限?在抵押期限已过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还存在?抵押权人是否还享有优先受偿权?

  我们知道担保法对保证有无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担保法对抵押权有无期限却没有明文规定。担保法第1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也消灭。”从该条的分析我们只能理解为:如果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了,那么抵押权也消灭了。如果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过了诉讼时效那么抵押权是否还存在呢?我们可以比照有关国家的规定对此作一分析。

  由于抵押权是担保债权的,因而在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时,对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日本民法典》第396条规定:“抵押权,除非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不因时效而对债务人及抵押人消灭。”但是,抵押权不受消灭时效的限制,也就意味着债权人在债权消灭时效过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抵押权。这对于抵押人来说未免过于苛刻。而且,抵押权人长期怠于行使其权利,法律对之似乎也无特别加以保护的必要。因而许多国家的立法都对主债权的消灭时效过后的抵押权的行使给予一定的限制。

  民法通则中规定有诉讼时效,该时效只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请求权,因而抵押权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但是,对于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时,从法理上讲我们的法律应当借鉴上述国家的立法对抵押权的效力期限作一定的限制。可能正是从这一考虑出发,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该条款一方面肯定了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也对主债权在消灭时效过后抵押权的行使给予了一定的限制———即要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抵押权,人民法院才会予以支持。因此就本案来说,即使银行对该房产在房管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已过,由于尚未超过二年除斥期间,因此原告申诉的理由不能成立,银行对该房产依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015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抵押权有时效吗
未约定的,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
抵押权期限存在吗?
这要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2年,没有约定的半年,已主债权履行届满起算。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1.哪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请帮忙详细的解释。谢谢!
担保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
我骑着电动车逆行,但是没有撞到任何人。是否需要我承担全部责任?
你好,需要根据交管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为准
还没有户口,要罚款吗?
宝宝2岁才上户口不罚款。合法生育的孩子上户口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也不需要缴费。孩子的户口可以在你户籍地申报。带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到你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
我父亲的死亡赔偿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死亡赔偿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应该认定为个人财产,但若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该补偿或赔
定州拆迁可以如何给补偿
拆迁是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经过调查、听证和公告后制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来补偿。补偿范围包括: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
汕尾拆迁可以如何计算赔偿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并不固定,也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涉及到市场价格、政策等诸多因素。当然,最好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额,以免引起赔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
白银请律师咨询怎么收费
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打官司的话费用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涉案标的等情况双方协商确定。1、网上咨询咨询方式有:网站
马鞍山律师咨询如何收费
法律分析:支付律师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律师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支付,这是按照比例来支付,各地都制定有详细的律师收费办法;一种是等诉讼程序结束后支付,属于风险代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