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颁布对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影响

更新时间:2019-08-09 08: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施行。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必将对我国社会的各行各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房地产行业受到的法律影响应尤为显著。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施行。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必将对我国社会的各行各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房地产行业受到的法律影响应尤为显著。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里的物,主要是指有形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不可移动的有形财产,如土地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房地产行业几乎涉及了物权法的所有调整对象,如土地,房屋等。本文重点分析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对房地产项目转让的法律影响,以期对我国物权法施行后如何运作房地产项目转让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界定
    房地产项目转让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将具备一定条件的整个房地产项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这里的项目,是指已经具备开工条件或已经开工但尚未开始预售的建设工程。所谓具备开工条件是指建设工程已经立项,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和勘探、设计工作,设计方案已获得规划部门批准并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所谓已经开工但尚未开始房屋预售,是指建设工程已经开始基础施工,但尚不具备法律规定的预售条件,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于房地产开发往往投资额巨大、开发周期较长,房地产市场变化不定,为及时规避、转移经营风险,投资者会通过转让房地产项目来实现项目收益。
    实践中,房地产项目转让主要存在两种方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出卖给受让人,双方就转让该项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手续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实质上仍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二)房地产项目公司转让
    目前,无论国家还是地方,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均无系统或专项规定,但实际上注册登记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在我国早已大量存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投资者发现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可以合理地规避市场及法律上的诸多风险,因此投资者每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即成立一个公司,各个房地产项目彼此互不影响。据此,本文所称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是指投资者专为开发特定的房地产项目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转让就是指投资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然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这种转让是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以达到房地产项目投资主体更替的目的。
    从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具有审批手续过繁,耗时过久,交易成本过高等缺点。因此,在实践操作中,投资者往往避开直接的房地产项目转让形式,而以转让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即投资者将其持有的目标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从而由受让方间接取得房地产项目。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下,转让标的是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股权而不是房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权益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产随公司投资主体变化而自然转移,因此不需办理房地产项目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从而可以高效、简便、低成本地实现房地产项目的转让。目前,我国法律对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并没有禁止性规定,这种转让方式在实践操作中被广泛采用,但实践中纠纷不断,如何防范和控制房地产项目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不可小觑。
    二、我国《物权法》对房地产项目的法律影响
    (一)《物权法》的物权变动制度与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
    房地产项目本身是否合法是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前提条件。审查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的关键在于:目标房地产项目是否权属清晰、有没有瑕疵或其他隐患。即目标房地产项目合法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是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基础。
    首先,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项目公司不仅要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还必须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非经依法登记,则房地产项目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其次,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审查房地产项目公司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有效,还应当核实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173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地产项目转让应该具备的转让条件
你好!门市的转让需要明确是转让所有权还是使用权,转让的权利不同,所需手续不同
在建项目 转让 房地产
房地产项目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转让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2、转让方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持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批文;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
您好,具体看股权是如何转让的,需要签订转让的协议,办理相关的登记变更。
房地产在售项目项目转让
这要看转让方是否达到法定转让条件,如果符合转让条件,转让时名义得当,可以节约很大一笔税费,否则,会上很大一笔税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费用
这要看转让方是否达到法定转让条件,如果符合转让条件,转让时名义得当,可以节约很大一笔税费,否则,会上很大一笔税。
房地产项目转让程序
交通问题建议电话咨询。
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
你好: 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股权转让,需要前置审批。
房地产项目转让条件
包括土地费用
孩子没有户口,只有出生证明才能交医保吗?
没有出生证明不能上户口,因为上户口必须要出生证明。当事人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
假期上班不给三倍工资可以补休三天吗?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
一个14岁的学生毁了我的王者荣耀账号
如不能协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试用期没有缴纳社保,三个月后才开始缴纳社保。你能申请马上离职吗?我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鄂州征收复议程序有哪些
根据告知条件提出
我想咨询一下,比如跟朋友聚餐一起喝了酒,他相隔16个小时回了家之后才死
一起喝酒的人死了,同饮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一起喝酒的人有没有劝酒行为,有没有尽到相应的照顾义务。如果同饮者有强迫性劝酒、恶意灌酒等行为,及就餐结束后未
淄博改造房屋该怎么计算赔偿
法律分析:补偿标准:权益面积建设费用单价按复建住宅建设费用单价与房屋建安成本补偿(1500元/平方米)的差额计算,计入改造成本;村民住宅大于按复建费用计入改造成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