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颈之一 人少事多
仅仅四五名工作人员,让海口市特困居民援助中心(以下简称"市援中心")200多平米的办公大厅显得有些冷清。这是《证券导报》记者8月份第一次来到负责组织兴建解困房的单位--市援中心所看到的情形。
9月1日下午三点,记者再次来到市援中心,该中心大门紧闭,楼上海口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援中心的工作人员去核对第五批解困房的申请人名单,要到申请人的住地核实。该工作人员认为该中心仅仅只有六名员工,要管理好海口市的解困房项目,难度不小。从审核、复核到落实,工作量已经很大,如果再加上对解困房事后监督、定期核查会更吃力。
看到这些现象,《证券导报》解困房系列报道描述的海口市解困房存在之问题,包括部分解困房的住户经济并不困难,部分住户将解困房出租等情况就不难理解了。
身为该中心的实际负责人陈某则更觉无奈:"我是从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调过来的,本来只处理就业援助工作,但市援中心人手不足,现在住房、医疗等都要负责。"陈某说,"事多人少,难免处理地不妥帖不到位。"
据陈某向记者介绍,市援中心于2002年成立,除解困房外,还负责特困居民生活、医疗、教育、就业、法律等方面的援助。他说,市援中心只是一个临时机构,目前的六名工作人员分别从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抽调,编制仍属原单位,工资亦由原单位发放。
据陈某介绍,自2002年市援中心成立以来,已经组织兴建了4批解困房,但由于缺少人手,至今未对这四批解困房做全面的事后检查,所以很不清楚特困户现在的生活情况是否有了转变。
瓶颈之二 制度缺位
记者看到市援中心办公场地的墙面显著位置贴着"海口市特困居民援助中心--住房援助工作细则",工作细则明确了特困居民申请解困房的程序,规定了政府机关审批的步骤,还特别注明"在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援助;在做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但遗憾的是,记者找遍整个工作细则,没有发现任何关于事后监督、定期核查的条文。国家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中规定,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定期进行核查"。不是把解困房送到特困户手里就完事了,更重要的是要定期检查特困户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那些已经不再"特困"的住户就不应该继续享受解困房的福利待遇,要把有限的社会福利资源充分、完善地利用,让真正困难的群体享受政府的福利政策。
陈某认为,就算制定了详细的事后监督规章制度,单以市援中心目前的人员配备,执行起来的难度也不小。
不仅仅是事后监督方面的规定,在"解困房"的制度建设上,海南省也整体缺位。据海南省建设厅相关人士告诉《证券导报》记者海南省至今(9月1日)没有出台任何关于解困房的政策、法规。海南各市县也仅有海口市设置了专门负责解困房的机构。
陈某介绍,市援中心已经认识到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于日前制定了一些监督、核查的条例。他说,市援中心将在国庆节前联合各街道办和区级援助机构对已发放的解困房进行清查工作,主要是剔除一些拿到房子却长期不入住的住户;在已经领到解困房的特困户中,市援中心会按照特困户的家庭人口状况适当调配不同面积的解困房,尽量让人口多的特困户住上面积相对大些的解困房,特困户可以于近期向所在街道办申请办理调换。
瓶颈之三 资金不足
资金是海口解困房发展的第三个瓶颈。
据记者了解,海口市特困居民援助资金的来源主要有:1.国家专项资金投入;2.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经费投入;3.从福利彩票公益金留用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投入;4.组织社会团体募捐;5.发动社会企业自愿捐助。
市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没有国家专项援助资金投入市援中心,海口市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本身总量太少,难以支撑数额很大的援助支出,靠社会募捐只能解一时之急,不是长久之计,海南的大公司并不多,老让几个公司反复捐款也说不过去。这名工作人员说:"资金是制约市援中心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市援中心在2002年接受了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共计1000万元左右,另外,市政府拨发500万元专项援助资金,合计1500余万元援助资金。以后,又陆续有一些捐款注入援助资金。但从2002年到现在,不计其他援助开支,光前后四批解困房的建设就已经是一大笔开支。据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张祖强介绍,建成的659套解困房,共花费2100万元,主要由市政府出资,目前,市援中心还留有约800万援助资金。
然而,当下海口市特困居民的绝对数量不小。2002年的数据显示,海口市人均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仍有5683户,这还不包括琼山的统计数字。据专家估计,市援中心至少需要再投入1.2亿元才有可能解决海口市特困户的住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