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集资建房:一种象征性的抵抗

更新时间:2012-12-11 21: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来说,刚刚过去的2006年无疑是一个不平凡的年头。国六条、十五条等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出台,使许多人看到了房价回落的希望。而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温州个人集资建房事件愈显不同寻常。实际上,在居高不下的房价面前,个人集资建房几年前就被许多人

  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来说,刚刚过去的2006年无疑是一个不平凡的年头。“国六条”、“十五条”等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出台,使许多人看到了房价回落的希望。而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温州个人集资建房事件愈显不同寻常。

  实际上,在居高不下的房价面前,个人集资建房几年前就被许多人寄予美丽梦想。正是在这个美丽梦想的召唤下,温州、北京等地已出现了不少“先行者”。去年岁末,全国首例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在温州成功取得土地开发权,更被视为“破冰”的关键一步。

  然而,个人集资建房的困难之大,远远超出了人们原先的想象。不论这一事件的成败如何,带给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启迪都是深远的。

  温州个人集资建房曙光重现

  温州市副市长叶际仁近日明确表示,对该市出现的个人集资建房项目,“政府不会打压”。同时,叶际仁表示反对“乱扣帽子”、“随便指责欺诈”。

  一个多月前,全国首例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在温州成功取得土地开发权,此举被许多人看做是个人集资建房“破冰”的关键一步。然而,在此后短短一个多月中,涉及个人集资建房的种种传言不断。

  去年12月中旬,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明确表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存在“涉嫌欺诈”、“违规操作”等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要求。他还透露,该局已向建设部递交了一份关于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的“调查报告”。

  几乎就在这同时,此次个人集资建房的委托开发商温州瑞安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的一名知情人士向外界透露,温州市工商局此前已经收到一份神秘的匿名“举报信”,列举了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发布广告,存在预售违规行为”等罪状。

  有关人士表示,由于个人集资建房涉及房产开发商和老百姓等多方利益,同时近年来全国各地的集资建房项目一直处于蓄势待发状态,一旦温州集资建房成功,势必会在一些城市引发“蝴蝶效应”。个人集资建房是否合理?其中是否存在问题?至今还没有权威部门给出明确的说法。这样一来,不仅仅是温州集资建房项目的组织者赵智强,所有参与此次集资建房以及希望看到集资建房成功的人,都在担心随时可能出现的“政策风险”。

  当地房管局负责人关于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存在违规操作”的言论一出,尽管赵智强表示,“除非有关政府部门下发文件叫停,否则这个项目就不会停止相关运作”,但是许多人似乎都从中嗅到了一些不妙的气息。同时,被视为集资建房最直接的利益侵害对象的房产开发商也进行了直接或间接的回应,一些开发商指责集资建房“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是一种倒退”,一些开发商则对近年来各界指责的“房产开发暴利”予以辩护。

  就在各方的种种质疑以及谣言为集资建房蒙上阴影的时候,此次温州市分管副市长“不打压”的明确表态,无疑又让赵智强和他的伙伴们看到了新的曙光。“政府中立已经难能可贵了。”赵智强说,1月4日,1亿多元的土地款已经付清,预计很快就能拿到土地证。一旦土地证到手,接下来的立项、规划、施工都将很快走上正规渠道。

  温州市房管局局长也表示,他此前所说的“涉嫌欺诈”,是因为土地招标要求有资质的房地产企业才有资格,而温州合作建房在拿地过程中没有说明是个人合作建房就委托开发商拿地。而对于“违规操作”的指责,该局长称,商品房预售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会发放预售证,此前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的。温州个人集资建房在拿地前就已收钱,“这与法律法规违背,属于违规操作”。他同时表示,考虑合作建房中集资行为和房地产企业收取定金有区别,房管局会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一种象征性的抵抗?

  “你想用同一笔钱既买房又自己开公司当老板,还可以结识一大批有志创业的人才,一举三得吗?集体买地造房TEAM(小组)是你的最佳选择!”2003年4月23日,一位网友在论坛上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正是这个帖子和随后发生的一切,揭开了国内个人集资建房尝试的序幕。发帖人叫翁云,当时他还在美国留学。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翁云便召集了50多名伙伴。他们在两个多月中筹集了100多万美元,而一栋“梦想中的房子”的形象也被勾勒出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次年1月,他们的计划流产。

  如果说翁云是个人集资建房的始作俑者的话,于凌罡则是2005年那一场风起云涌的个人集资建房浪潮中的领军人物。这位曾供职联想集团下属一家子公司的年轻人,在2003年底提出“蓝城计划”之后,于2004年底在北京以“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的宏大构想刮起一股地产革命的强大旋风,成都、杭州等地纷纷响应。

  然而,2005年4月初,于凌罡对外宣布,他和合作者注册成立的北京合作蓝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万通集团达成“联姻”协议,在战略调整上,决定不走个人拿地、个人施工建房的程序,而是采取与开发商合作的模式,委托万通集团提供定制服务,万通集团根据需求提供报价。此次“联姻”被许多人形容为开发商对房产“革命者”的成功“招安”。

  尽管于凌罡本人不同意“招安”的说法,但事实是个人集资建房再次陷入低谷。业内人士认为,相关部门态度暧昧、部分房产开放商阻挠以及一些银行在贷款上不支持等原因,让个人集资建房陷入了重重困境。

  仔细分析集资建房的几个案例,不难看出,许多老百姓把个人集资建房的牵头人看做是“房产革命的英雄”,矛头直指近年来许多地方一路飙升的房价和传说中房产开发商的“暴利”。由于个人集资建房所触动的利益群体过于强大,这些“英雄”们往往在无形中增添了几分悲壮色彩。

  2006年下半年,随着一系列旨在对房价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出台实施,房产开发商的“暴利”问题再次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而民间要求公布房产开发成本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赵智强牵头的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成功拿地的消息传来。一方面,许多人为这一突破性的成功感到欣喜,同时由于之前的数次失败,人们对该项目能否进展顺利也非常担忧。[page]

  与此同时,一些专家也表达了对个人集资建房的疑问: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本意是让中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但怎样才能避免投机者浑水摸鱼?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非专业人士用业余时间来做”,能够把事情做得好吗?

  这些质疑与之前成都一些开发商所说的“个人集资建房是一种倒退”,形成某种程度上的暗合。事实上,即使温州的个人集资建房最终获得成功,个人集资建房行为也不见得会成为今后房产开发的主流。对于居高不下的房价,个人集资建房行为似乎更像是一种“象征性的抵抗”。

  “在强大的垄断资源面前,像温州个人集资建房这样的价格谈判机制,事实上只是具有象征意义而已。”资深房产记者吕尚春说。真正值得深思的,是如何让高房价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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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允许的 建议你到当地的土地管理局进行咨询
农民集资建房
您好,基于您以上所提供的信息,这就是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建议您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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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资建房;;
这样的话 应该是证明文件上面有的
其他人在平台上找我买号码,他付了钱,钱冻结了
你好,你可以去报警,向警察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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