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件、证明可以作为自然人申请权属登记时的身份证明?是否包括户口簿?
更新时间:2012-12-11 21: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自然人申请权属登记时的身份证明主要是居民身份证(包括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中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官兵、文职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作为
自然人申请权属登记时的
身份证明主要是
居民身份证(包括我国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身份证)。
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中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官兵、文职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作为身份证明。
外籍人士申请权属登记以护照作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所以,户口簿也是身份证明。但是户口簿上没有当事人的相片,在以户口簿作为身份证明时,应当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相片的证明佐证。但这种证明易于伪造或变造,查验时应予以注意,并将该项贴有相片的证明归入登记文件。
现在,公安部门办理
临时身份证非常便捷,所以应尽量使用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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