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出租人有权中止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12-12-1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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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
房屋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出租人有权终止
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
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
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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