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的人不搬走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6-3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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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房东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针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纠纷,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处理,但有时会出现房租到期,承租人不搬走的情况,那么你知道租房子的人不搬走怎么办吗?下面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

租房子的人不搬走怎么办

  租房子的人不搬走,房东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租房子的人不搬走怎么办

二、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

怎么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租房子的人不搬走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租房子的人不搬走,房东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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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说明诉求
你好,你是有民事案件的问题吗,具体描述
你好,你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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