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警惕购房,租房中的“熟人”诈骗

更新时间:2019-09-02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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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华网云南频道9月20日电(记者王研)买房对许多消费者而言是一件大事,一些不法者却趁机钻起了空子。昆明警方近期就破获一起诈骗案,多名受骗者被熟人以“购房”为名骗去多年积蓄,损失惨重。警方提醒:警惕购房租房中的“熟人”诈骗。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经侦大

    新华网云南频道9月20日电(记者王研)买房对许多消费者而言是一件大事,一些不法者却趁机钻起了空子。昆明警方近期就破获一起诈骗案,多名受骗者被熟人以“购房”为名骗去多年积蓄,损失惨重。警方提醒:警惕购房租房中的“熟人”诈骗。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经侦大队破获的这起合同诈骗案,作案手段新颖、隐密性强。警方查明,2007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帮张某某购买某单位集资房为名,与其签订购房协议后,骗取了张某某11.5万元。经查,刘某某以同样方式诈骗2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380余万元。

    警方透露,利用租房、购房名义进行诈骗已有多起案例。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事先租好房来冒充要卖的房子,并利用与张某某的朋友关系,使被害人产生麻痹心理。

    警方提醒,如今通过熟人买房、租房的越来越多,群众在涉及此类问题时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首先,对于熟人的热情帮助不能盲目相信,关系再好的朋友,在涉及钱物等交易时也一定要有防范心理,留个心眼,更不能“朋友”怎样说就怎么做。其次,在签订房屋转让、转卖、转租等合同时,对手续的规范和步骤一定要事先了解。可向有关专业部门咨询,或找专业的房屋中介公司帮忙,切勿随意与任何人私自签订房屋的转让、转卖、转租合同。再次,签订类似合同时一定要了解合同方真实、确切的信息,口说无凭,必须有书面证明。在对合同产生怀疑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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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问题、购房合同、购房手续费负责。
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永川购房是否有购房限制政策,限制购房数套。
可以采取增资购买,也可以采取股东实物出资入股形式
律师解答动态
转账记录是重要证据,有追回钱的可能。首先得确定转账性质,是借款、赠与还是其他。若属借款,协商不成可走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6分钟前
若想走被迫离职程序,首先要收集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据,像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接着,
你好,是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呢?详细沟通给你帮助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9分钟前
你在村工作十多年没社保,已退休两年。可先收集工作证明材料,像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和相关负责人沟通协商
您好,这个一般要结案后才可以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0分钟前
可以要求离职时结清工资。劳动者付出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报酬,离职时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若单位拒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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