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租补贴发放标准的调整
更新时间:2019-09-0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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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请人家庭在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因有家庭成员出生、结婚、死亡等,而引起家庭人口变化的,应于变化当月持家庭成员户口簿、出生证(或结婚证或死亡证)等凭证,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调整申请书》(简称《调整申请书》)。管理中心在5个工
申请人家庭在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因有家庭成员出生、
结婚、死亡等,而引起家庭人口变化的,应于变化当月持家庭成员户口簿、出生证(或
结婚证或死亡证)等凭证,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经济
租赁房招租补贴调整
申请书》(简称《调整申请书》)。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所提供要件的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管理中心在《调整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留存,同时向申请人开具《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调整通知单》。租房补贴标准在申请人提出调整申请的当月保持不变,自次月起管理中心按调整后的标准向申请人发放补贴。
申请人家庭享受租房补贴期满或申请人家庭要求提前退
出租房补贴的,管理中心应当在终止发放租房补贴前1个月,向其开具《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退出通知单》,提示将从次月起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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