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权转让
更新时间:2012-12-11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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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承租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大房东的本租合同解除,承租人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转让房屋的承租权,需取得大房东的书面同意。承租权转让中,大房东只有权宣告承租人
承租权转让是指
承租人在
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大房东的本租
合同解除,承租人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
租赁合同关系。
承租人转让房屋的承租权,需取得大房东的书面同意。承租权转让中,大房东只有权宣告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无效,但无权借此为由解除他与承租人之间的本租
合同。
承租权转让后,由于承租人退出本租合同,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租赁关系时,可以不受已经终止的本租合同的约束,重新设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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