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装修意外中的责任认定一般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如果业主是直接雇佣装修工人进行装修,那么业主和装修工人之间形成雇佣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装修工人发生工伤事故,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业主选择具有相关装修资质的装修公司或者工程队,两者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承揽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装修公司或工程队承担。但若业主选择不具备相关装修资质的工程队,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施工队要承担主要责任,业主承担相应的选任过失赔偿责任。
(1)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承揽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雇佣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接受劳务的雇佣人承担。
(3)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佣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要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
在装修中选择家装公司还是“游击队”,业主承担的责任差别很大。
如果选择的是具有相关装修资质、正规的家装公司或者工程队,在施工期间出现的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意外伤害等情况,一般由家装公司负责,业主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业主是直接雇佣装修工人进行装修,那么业主和装修工人之间形成雇佣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装修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业主选择具有相关装修资质的装修公司或者工程队,两者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承揽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受伤,应由装修公司或工程队承担。但若业主选择不具备相关装修资质的工程队,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施工队要承担主要责任,业主应承担相应的选任过失赔偿责任。
因此,大家在装修时尽量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而不要私下找装修工人,可以减少业主承担的风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工人受伤谁负责,要如何赔偿的相关内容。装修是一门专业的技术活,装修合同属于雇佣合同或承揽合同,在雇佣合同中业主承担较大的风险,而承揽合同装修公司的风险较大,所以业主在选择缔约方时应当结合自身情况权衡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