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已购公房买卖手续?需缴纳的税费?
更新时间:2019-08-05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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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己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是指居民将其按房改政策已经购买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公有住房(简称己购公房)出售、出租、赠与、交换、抵押等行为。??已购公房买卖手续:???当事人需提交证件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
??己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是指居民将其按房改政策已经购买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公有住房(简称己购公房)出售、出租、赠与、交换、抵押等行为。
??已购公房买卖手续:
??? 当事人需提交证件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房地测绘证明;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合同;所出售房屋《户口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和购房人身份证明;同住成年人同意房屋上市交易的证明材料。
需缴纳税费标准是:
买方卖方登记费契税印花税手续费手续费土地收益金印花税80元/套1.5%5元3元/平方米3元/平方米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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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房可以办理抵押吗
办理抵押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然后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以房屋抵押为例: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超标
办理央产房过户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有以下材料,仅供参考。
房产证、身份证、户籍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以及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建议还是要去相关部门做具体了解后,在进行过户换房本操作。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本次允许上市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
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未办证的已购公房买卖协议有效吗
1.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确保交易的透明度和避免欺诈。双方应相互提供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进行充分的调查。同时,应注明财产是否共有、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 标的
应详细列出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并明确房屋产权归属。还需说明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以及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此外,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也应在此明确。
3. 价款
应明确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关键信息。同时,还需说明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相关事宜。
4. 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应具体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明确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以及税费和其他费用的分摊方式。此外,对于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处理方式也应在此进行约定。
5. 违约责任
应明确哪些情形属于违约,以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方式,以及可以免责的情况和担保的形式。同时,双方应约定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6. 解决争议的方式
应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如采用仲裁形式,需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7. 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应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及期限等。同时,明确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的情况,以及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和无效的免责条款。此外,还可约定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及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的财产返还方式。
8. 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及在此情形下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同时,明确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及补救措施,并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的财产返还方式。
9.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禁止条款。如需变更或转让合同,需满足特定的条件或遵守相关限制。
10. 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以及附件的效力等。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