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流程

更新时间:2019-08-0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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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中会不会遇到这些呢?那房产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流程?以下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所以我们要有足够的了解基本的内容,现在对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找法网小编能帮到你。

  一、房产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流程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房产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流程

  二、房产委托书公证处公证应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这里需要注意,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并按手印。

  第二步: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文件、查问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受到欺诈或胁迫,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手印。

  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三、《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委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受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内地处理有关房产事宜的原因;

  4、委托事项。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具体事项;

  5、委托权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权利限度,即:是“个项委托”或“全权委托”;

  6、委托期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时间限度,即:写明“起止日期”或“办妥为止”;

  7、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其是指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将受托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是,其转让委托的权限、期限不得超过原始的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8、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其是指委托人须在其《委托书》的落款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并写明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准备好的房产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流程的相关资料,并且也为您查找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希望找法网小编找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不太理解也可以登陆我们的法律网站,里面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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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书办理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先申请,再审查,最后出具公证书。申请时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审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公证书,完成公证流程。
出售房屋,需要委托书公证,公证费多少?
公证费用由申请人交纳。对二手房买卖进行公证,不是强制性要求,是双方自愿选择的程序。所以,因公证产生的费用也应当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由谁来负担。一般来说,也就是说谁申请公证谁就付这个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具体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流程有哪些?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如下: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到公证机关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出房屋买卖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买卖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