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更新时间:2021-12-01 11: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写明买卖双方和小产权房的基本信息;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接下来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同来了解买卖房屋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

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买方需对卖方有全面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否有其他人。如果有,需要调查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国家公证处公证过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书中明确注明由受托方替其签署何种协议,以及受托方的代理权限。

  (二)对交易房屋的调查:

  1、卖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屋面积多大?

  3、该房屋用途(以产权证上记录为准)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屋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形?

  5、该二手房是否已设定抵押?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有规定:在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的,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如果卖方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那么在转让该房产时,必须通知第三方并明确告知买方此房已设定抵押,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二手房才可以进行交易及过户。

  6、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常言说“买卖不破租赁”。如果该二手房已经出租,则需要卖房人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买方还要查询卖房人与该二手房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法律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在房地产产权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卖房人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地产,因该二手房存在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则租赁合同由买方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假如买方购买该房产的人是为了投资,这类带租约的二手房是比较适合的;如果买方购买该二手房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租赁备案登记的房产会对买方造成较大影响。

买卖房屋合同

二、

有关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案件陈述

  20xx年1月,张某与单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小产权房卖给单某,价款为188000元,单某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付清房款,同时张某交房给单某。协议签订后,张某与单某如约履行了协议,但因买卖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5年后,该房屋因征地被划入拆迁范围,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单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同时要求单某退还房屋。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与单某买卖房屋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因此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于是,判决单某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房屋返还给张某。

  律师点评

  在城市化迅猛发展的情况下,土地征收带来巨大的拆迁利益,部分农村居民将农村的小产权房出售后,违背诚信和罔顾道德,以诉讼方式追讨小产权房。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大多法院会确认这类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卖双方各自返还房屋和房款。但仅此并不能解决买卖双方的纠纷,因房屋升值或房款贬值所造成的纠纷是现实存在的。

  虽然出卖人主张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无效通常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这一行为显然有失诚信和违背传统的道德。如出卖方均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巨大的利益,社会的道德危机便在所难免,且对买方来说显然有失公平,法院似乎也会成为这种不诚信、不道德行为的帮凶。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提起诉讼一方要求确认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无效的真正目的、房屋交付的时间长短、房屋的重置成本及一方因此获得的利益大小,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如卖方确实因出售房屋后不能解决住房问题而诉请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的,则协议被确认无效后,买方不应从中获利。

  一般来说,买卖行为结束的时间越久、买方使用房屋的时间越长,就越应当维护交易的稳定和安全,即使房屋买卖协议被确认无效后,买方因此可得到的利益就应越大。总之,因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的可得利益不应由一方单独享有,而因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但是,可得利益在买卖双方之间的分配应起到现行法律对此类交易行为的指引和教育作用,而不是纵容此类交易行为的发生,如此才能抑制小产权房的买卖交易。

三、

房产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合同双方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通常包括各种手续费、银行利息及路费、误工费、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因主张违约损失而诉诸法院的合理费用,并特别注明律师费、等等。具体数目可以由双方在违约后共同协议商定。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含3%)的规定。恶意欺诈,房产商将负惩罚性赔偿责任。三种类型房屋不适用《司法解释》。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等三种因其不能自由买卖,其交易要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不适用《司法解释》。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开发商要负责按期修复。《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房户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合同要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合同中的条款也要具体详细。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买卖房屋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及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合同的知识想要了解,欢迎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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